始于风月,归于阅读 | 我的 Kindle 十年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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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夏末,我和"油漆小王子"为了让身边的“老大哥、小老弟”们远离酒、色苦海,就拉着他们办了第一期“有人在读书”读书会。读书会的初衷是为了劝诫大家:多读书、多休息、多喝水、少出门、少喝酒、少逼良为娼——当然,关于读书会的成立“初衷”,坊间还有另一个版本,但江湖传闻多端,今天我们只认这个。
读书会的地点,在万达广场边上的 COFFEEWE ——后来,这家咖啡馆几番易主,不知如今还在不在——2015年大半日子,我都耗在这间咖啡馆里,无所事事,坐一下午,发半天呆,常被陌生客人当成服务生。有一次,一个女顾客抬眼就说:服务员,倒杯水。我愣了一下,没反驳,默默给她接了杯柠檬水,恭敬的放到她桌上,等她喝完第一口,我才慢悠悠跟她说:“其实……我也是客人,不是服务员。”把姑娘搞的十分尴尬,脸红的像四月刚出墙的杏花,不停的说对不起。我说:“要不,你请我吃饭吧?!”
第一场读书会,来了四五十个人,把咖啡馆二楼塞得满满当当。为了拉“赞助”,当晚除了拍卖我设计的两套书签,还“玩笑式”的拍卖了一位姑娘的宵夜“陪同权”,中标者可以在大家的监督下,陪这个姑娘吃宵夜——以前,我们总爱干这种事儿,并且乐此不疲,每天活得像个神经病。
从此之后,大家确实陷入了一阵读书热潮。此前,大家只约跑步、火锅、夜总会。在那之后,大家开始试着约书店、约图书馆、甚至师大的操场、草坪。见面后,在聊家长里短、熟人秘闻之余,也穿插着会问一句:“你最近在读什么书?昨天,翻了翻,凯文·凯利的《必然》,格局宏大,味道十足。”——这本书也是读书会第一个“共读”项目。
年末的时候,大家琢磨着给读书会的“女朋友们”送个彰显品味的小礼物,恰逢美国“黑五”促销,忘了哪个混蛋给了一个混蛋建议,说:“玫瑰、夜宴太俗了,不如送 Kindle,让她们给咱们念睡前小故事,这也和咱们读书会的定位匹配!”一哄之下,大家海淘了一批Kindle。机器到手后,女朋友们不翼而飞,大家凑到一起,给Kindle里刷机,往里面装字体,开始报复性的囤书,直到某天,“油漆小王子”带着几分怅然的跟大家说一句:“按每月一本的速度,目前Kindle里装的这些书,这辈子是读不完了……”
直到现在,我依旧贪恋纸书的触感和阅读方式,但也要承认,自从入手Kindle后,我的阅读时长也确实有了显著提升。Kindle 或许暂时还无法完全替代纸质书,但它的优势也十分明显。
首先,是“轻”,比任何一本书都轻,通勤、出差、外出,随手就能揣走,毫无负担,不必纠结带不带书,带哪本书。
其次,是“方便”,无论是机场、高铁、咖啡馆、马桶上、床头枕边,拿起就读,不分场合,不拘光线。有空就翻,有心就能读。
最后,是“容量大”,一台Kindle,轻松能装下上千本书,这可能是普通人一生的阅读体量。神志清醒时,可读社科典籍、高深理论、行业报告;宿醉之后,入睡之前,可以翻市井文章、情色古籍。遇到不认识的生僻字,轻点屏幕便有释义,不必再掏手机、搜网页,分心费事。
纸书不会消亡,这是笃定的事。但在可预见的未来,电子书的阅读份额,一定会超过纸书——这便是凯文·凯利说的《必然》。再往远了说,千百年后,纸书会变成典藏、变成器物、变成博物馆里的展品。静静摆在“汉简”之后,成为文字载体的一段过往,和帛书、碑帖一样,留在时光里,所以不要心生执念,沉迷于纸版书,不过是一种“形式”,佛宗教育我们:“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话翻译成白文,大抵可以是:“知识”都能舍弃,何况各种臭不要脸的专家。”
器物易变,但真理浩荡(这话是抄袭的范思哲的广告语:时尚易逝,但风格永存)所以,这个情人节,你准备送女朋友们什么小礼物?

。 THE END 。

 

Ps.2015年7月,某天上午,我和小郭在师大操场,挥汗如雨的跑完10公里后,他跟我说,他在网上订了一束蓝色妖姬,准备情人节那天,跟某女生表白。我说:“离情人节,还有半年呢?太早了吧?而且这时间跨度有点长啊。”小郭说:“提前准备,以防万一,没错……“
后来,女生去了英国——也不知道那天晚上,她给小郭念的是《沙丘》,还是《小王子》?是“王子会拥有我的名分,却得不到我的温存。而我们,虽无名分,历史终将称我们为夫妻。”还是"假如你驯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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