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的老板武克钢看到弥勒县每年有大量的葡萄烂在地里,卖不出去,就开办了云南红酒厂,使当地几万农民过上了好日子,使原来住着破烂泥屋的农民盖起了二层小楼。有一位经济学家去考察之后对武克钢说:“你现在以一块八的价格收购葡萄,如果你是真心为当地农民着想的话,为什么不按两块八收购呢?”武克钢说:“他们的葡萄原来几毛都没人要,我现在按一块八收购,有的甚至超过两块,已经让他们盖了小楼、骑上了摩托,甚至开上了私家车。如果我按两块八收购,那我就破产了。我破产之后,还有人按一块八收购他们原本卖不出去的葡萄吗?”
这就是企业家心中的道理,也是社会进步的道理。生活中,企业家有企业家的道理,打工者有打工者的道理。一个好的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是,道不同,却可以相互沟通。在没有讨论之前,先不要去说谁错和谁对,先让大家说出自己的看法,大家讨论。这是企业家对社会的企盼,也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功能。
3.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
在谈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时,人们总是批评企业家是自私的。那么,谁不自私呢?经济学的假设是人都是自私的。企业家在创业时,大多数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这是大多数企业家的行为特征,无可厚非,因为绝大多数人成为企业家都会如此。他们在主观为自己的同时,客观为社会作出贡献,就是值得称道的。
如果人类是大公无私的,挣多少钱无所谓,谁去改造工具?谁去实现技术革命呢?用小筐挑土,改成用车推土,再改成用挖掘机挖土、卡车运土,都是利益驱动的发明创造,也就是要从创造中获得利益。这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源于人类自私的本性。虽然许多企业家是为自己挣钱,但是只要他们为自己挣钱的同时解决了社会就业,他们就应该得到公正的评价,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保护。
在某市,有人告一个企业家,说他欠了民工的工资没有发。政府调查属实,就罚他的款,让他把钱补上。补上之后,他的流动资金不够了,企业面临破产。政府又拿出一些财政补贴,让他去维持企业运营。政府领导说:“他欠别人的工资,是因为他缺少流动资金。他的企业有几百个人就业,我让他把过去的工资补上了,但是,要是发不了将来的工资,那我作孽了,等于这几百个工人没饭吃了,那怎么办?政府借钱给他,鼓励他继续把企业做好,让那几百个农民工依然有收入能生活。”这是什么?这就是对那些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的企业家的帮助和保护。
然而,现在社会上有些人对企业家的要求是,具有雷锋的精神、焦裕禄的工作态度,再加上比尔•盖茨的慷慨。这是不可能的。
在不同阶段,对企业家要有不同的要求。当然,会有一些企业家,主观为社会客观也为社会做了贡献,这是极少数。这类企业家是更为稀缺的资源,应该大力保护。但我们不能对任何人都提出这种要求,那不公平。非要让大多数企业家客观是为社会的,主观也要为社会,那么,就不会有企业家,也不会有企业,更不会有市场经济了。
4.深入理解社会公平的机制
保护企业家,保护社会精英是必须的。如果不保护合法致富的人,就是对努力工作的人的最大不公平,是基本社会公平的缺失。计划经济这样的公平缺失,是对全民族的不公平。改革开放至今,极少有人比改革开放以前更穷,所以中国近几十年只有相对贫困化,而无绝对贫困化,只是相对的贫富差距拉大。
人们必须理解,不是有了穷人和富人,贫富差距拉大了,就不公平。这是农业社会的财富观,是立足于消费的财富观,从再生产的角度看,这是不对的。
第一,公平的机制正在逐渐建立。公平是一种机制,而不是财富差别的简单衡量。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贫富差距比现在小得多,那时难道合理吗?那是贫穷与落后的公平,不是人民希望的公平。改革开放后,从穷人成为富人的机会在增加。我认识的家族企业的领袖,像牛根生、冯仑、冯军、兰世立、朱新礼、俞敏洪、孙寅贵等人,大多都是穷孩子或普通人家出身。他们现在手里的钱,是劳动致富得来的。这标志着什么?标志着中国从穷人成为富人的机会在增加,而这种机会不再是只给予特权阶层,它更多地给予了穷人和平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只要你能干,你就能致富。只要穷人变为富人的机会增加了,社会就比过去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