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人们心中最迷恋的地方。我们在世上流血、打拼,大多是为了她。然而,我们能够像热爱自己家一样,热爱我们的家族企业吗?
——作者
一、家族企业的定义
家族企业是指通过一个或几个血缘关系清晰的家族掌控的企业。中国按投资者实名注册的有限和无限责任公司基本应属此列。
目前,大陆还有国有公司和跨国公司(有些其母公司也属于家族企业的范畴,比如微软、沃尔玛在中国的公司)两类企业。由于掌控资源、社会背景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决定了大陆绝大多数家族企业不可能去学习它们,必须走自己的路。
按照这样的定义,连续三年排名全球第一的由山姆•沃尔顿家族创办的沃尔玛公司应属此列;微软、福特、摩托罗拉、杜邦、麦当劳、可口可乐、丰田应属家族企业的佼佼者;欧洲上市公司中,法国和德国家族企业比例高于64%,其他国家也都接近50%;香港地区李嘉诚的长江实业、和记黄埔、长江基建等,总市值达到5000亿港币;中国大陆的希望集团、东方电子、华为、方太、万向、格兰仕等,都是成绩斐然的家族企业;中国大陆近几年成功崛起的少壮企业——网易、盛大、国美、百度、搜狐、携程、腾讯、TOM、慧聪等都属家族企业。可以说,大陆民营企业的9999%应属家族企业的范畴。
家族企业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财产所有权是按照血脉关系传承。家族企业的老板会把自己的股权传给自己的亲属或其他人,他有绝对的处置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产权人格化。
第二,掌控企业的权力,一般表现在,企业财富、社会声誉等方面的损益,掌控者占有最大的比例。也就是说,家族企业亏损,老板亏得最多;家族企业赢利,老板也赚得最多。
第三,掌控企业的权力,特别表现在,家族可以随时更换管理层。比如,山姆•沃尔顿家族可以随时更换其公司的总裁和CEO。这种掌控过程,体现着经济学、管理学的逻辑,即产权人格化的决定权。
家族企业有不少是一“家”独有的,也有相当数量是几个家族共有的,还有家族与非家族共有的。对其是否属于家族企业的判断,主要应看上述的三个特征。有人说,沃尔玛不是家族企业了。的确,这家美国公司已经在相当程度上社会化了(这一点在后面的章节里有专门的讨论)。然而,人们应更深刻地领悟到,沃尔顿家族依然有效控制着沃尔玛公司,使它仍具有家族企业的上述主要特征。符合这些特征的企业就依然是家族企业。
家族企业范围很广,小到街边的个体户,大到著名的跨国公司。街边卖鸡蛋的老奶奶,自己注册了一个个体公司,这个家族企业就是老奶奶自己的。老奶奶挣了钱会给她的孙子、孙女,这由老奶奶说了算。而微软,也是典型的家族企业,直到现在,比尔•盖茨先生依然控制着30%的股权。他对微软的控制与管理,越来越趋向于无形,体现出成功的家族企业的领袖,与众多的中国家族企业家之间的差别。
家族企业要做好自身现在的事情,其中的佼佼者,应该有机会和能力成为微软那样伟大的公司,这是中国家族企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