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新良种场(2)

非两个,一个是提价,一个是扩大生产能力。一般商家最为乐意的提价方法却不为刘家兄弟所接受,刘永行既然有了服务于社会的想法 虽然当时还不是那么明确,但这个人从来喜欢清白做事,经商当然也不想被人们称做奸商,所以他只能设法扩大生产能力。不过这里却碰到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也引出一段充分体现刘永行个性的故事来。

1987年,中国的意识形态之争已经很激烈了。因为改革开放,大量的专业户、个体户和私营工厂开始茁壮成长,而纷争也开始大量出现了。一方面,当私营企业做到一定规模之后,它们与国营企业开始了正面的市场竞争,而且发生了一系列涉及法律的问题;另一方面这些小工厂的成长,已经突破了中央政府关于个体户雇工8人以下的规定,这引起了政府官员和学者的争论。所以此时出头冒尖并且已经比较富裕的刘家兄弟,自然成为个别官员 寻租 的好对象。

育新良种场其实不过是陈育新的家改建的,面积过小,而且此时还养着一大批鹌鹑。虽然饲料供不应求,但要扩大生产却再也没有能力了,要扩建,刘家兄弟必须向政府申请土地。

当时的县委书记还是那个当初希望陈育新带富10户农民的钟广林,从他当初同意陈育新辞职一事便不难看出这是一名开明的书记,而结果又远远超出他的预想,刘家四兄弟带富的又何止是10户农民?因此不难想象,此事在县委不会受阻。钟广林很快将此事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也没有人有异议。但刘家兄弟的土地问题却结结实实地卡在了县土地局长的办公桌上。局长大人放出话来,意指刘家兄弟发了财却从来没有对他 意思过 ,这个地,在他手里是别指望批了。

这话十分明确,如果传到别人耳里,显然是一个低级 错误 。做企业的,无论做大做小,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本是分内之事。但刘永行从来不肯往自己身上多花一分钱,也确实从来不肯向政府官员行贿,就算钟广林,也常常笑骂说给育新良种场解决了那么多的问题,却连刘家兄弟的一根烟也没抽到过。

此事在县委会上讨论过数次,常委已经给土地局打过多次招呼,无奈土地局当时已经归国家直接管辖,不属于县委这一亩三分地内,局长大人横竖就是不批,两边就这么僵住了。一个月下来,事情毫无进展,育新良种场无形中已经失去了好多本来应该赚到的钱。但是刘永行却仍不买账,最后他居然在电话里毫不客气地与土地局长大吵了一架,并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杀鹌鹑,把地方腾出来生产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