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分散。由若干家中小企业各自作为债券发行主体,形成集合债券,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形成一个总发行额度,债券发行人是所发行债券的第一偿债人,为了降低债券风险,担保公司为发行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保证、抵押、质押),是第二偿债来源。由于是多个企业共同发行,这种方式能够分散风险,每个发行人只承担部分融资风险。
(2)融资成本低。发行债券融资成本要远低于发行股票融资的成本。另外,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同期限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且债券利息可在税前支付计入成本,节约了企业财务成本。如“07中关村”集合债券利率为6.68%,而银行3年贷款利率为7.74%。即使考虑发行费及中介费,中小集合债券融资成本也要低于银行贷款。
(3)参与企业规模相对小。2007年北京中关村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由4家企业集合发行,总发行额度3.05亿元。发行人资产总额89.2亿元,净资产总额19.78亿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230亿元,净利润总额1.63亿元。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由20家企业集合发行,总发行额度10.3亿元,其中资产总额最大的为14亿元,最小的为1.4亿元,平均为4.3亿元左右;收入规模最大的为20亿元,最小的为0.9亿元,平均为5.4亿元左右。可以看到,发行债券的企业资产规模相对较小。
(4)参与企业的成长性好。深圳的20家企业2004~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增长率平均值分别为31.26%和59.72%,成长最快的企业达101.74%和99.02%;在筹备债券发行过程中,有两家企业实现了在深圳中小板上市,有多家企业处于上市准备期。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五章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