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购物比做爱愉快

喜欢购物应是女人天性,与年龄学历都无关。

有个有趣却又有点悲哀的真人实事:英国有位玛莉老太太,八十九岁了,被儿子送进老人院,唯一的理由就是:她太爱购物了。每天都在网络上依垃圾邮件指示购买五花八门的商品,几个月后就花了八百多万人民币。儿子苦劝不听,将她送进公立的老人之家,请管理人员管束她。

玛莉是一位退休的牛津大学神学教授,但她一买起东西来,神也管不了。

记者到老人之家采访玛莉,发现她还在网上买了西班牙乐透彩券。她说,中大奖后她就不住老人院了,她要买间小房子,以网络购物安享余年。

这个新闻让人有点难过,敏感如你我,可以想到:玛莉要的其实只是成就感和新鲜感而已!

对大部分的女人来说,购物都是愉快的经历,购物对女人来说,应该是一件最没有压力的娱乐,虽然她们常常抱怨:“啊,都快把腿逛断了!”

你是否想过,你一辈子将花多少时间在购物上?

英国有个调查推估了数据,答案是:八年。

这是访问了三千个妇女,将她们每天平均花在买东西上的时间乘以六十五年(女人能走得动的时间)推算出来的结果。英国的女人,一年要进店铺三百零一次,其中有八十四次买吃的,二十七次买化妆保养品,十五次买鞋,十八次买小东西。

我算了一下,这个平均值大概和台湾一般女子差不了太多,如果连我们晃进便利商店的次数也算的话,台湾女人花在购物的时间可能更多。

台湾购物较方便,如果连那些“只是逛逛但没买”的时间也算进去的话,我们一辈子至少花十年在购物上。

美国也有一位服装设计师对十个大城市的妇女做了一个调查,答案一定让很多男人想吐:女性平均愿意禁欲十五个月,来交换一柜子新衣服。有一个答案的选项是:损失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和禁欲一个月,哪一个比较糟?百分之六十一的女性表示,衣服!

这个研究赤裸裸地呈现了一个事实:对都市女子而言,买衣服带来的慰藉,取代了男人的安慰。

女人都不喜欢太忙,但很少人抱怨,购物让她很忙。

分析原因,问题在于:买衣服除了要花钱之外,带来的大多是愉悦的经历,而做爱则未必。女人在穿衣镜前欣赏自己,可能比找到一个能够欣赏自己的男人容易得多。

男人应该不难发现一个事实:度蜜月时,如果他们选择的不是个只有贝壳的海岛,而是一个处处可以血拼的城市的话,新婚妻子的眼神最热切的那一刹那,应该是他们踏进购物中心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