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调休也是有讲究的(2)

我们几个面面相觑,这还真是不知道,第一次听说。

小刘继续道:“另外,对于之前的调休,员工现在还可以主张你们克扣他们的加班费,而之前你们公司给员工的调休只能算作福利待遇享受了。”

闻听此言,我们一下子紧张起来:根据有关规定,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员工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那个政策我们可是执行很久了,真要追究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对方看我们沉默不语,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将一张“限期整改通知书”推了过来,放到了我们面前。

汪经理拿着看了看,脸色不太好,然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了。

接着,汪经理向对方询问对于整改方案,劳动监察大队可有什么建议没有。

于科长笑了笑说:“方案嘛,四个字,依法办事!这就行了。”

汪经理一听,也就估计这些人是不可能给出比较好的整改方案的,看来方案还是得靠我们自己来的。

又接受了一段时间的“依法办事”教育,我们的谈话终于接近尾声了。

例行的客套之后,于科长他们一行三人离去。

汪经理直接去向领导汇报,留下我们几个继续讨论整改方案。

其实,也没什么好的整改方案,无非就是调整原来那个调休制度,改为调休与支付加班工资相结合,但调休仅仅限在休息日加班的情况下。只是,在法律法规未出现较大变化时,对调休制度进行突然的调整,难免会引起员工们的怀疑,那么就可能会有部分员工来找公司索要之前的加班工资。这才是最最棘手的地方。

我们讨论来讨论去,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最后不得不决定,暂时先就调休制度进行调整,没有员工提起就算了,如果有员工借机对公司提出以前的加班费要求,再进行个案处理。

然后决定由我写一份报告,待领导批准后执行。

我们讨论结束后不久,汪经理回来了,看他脸色,应该是被领导给批了。毕竟这么大的问题,之前一直没发现,人力资源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于是大家都小心翼翼,担心别惹了汪经理,他现在可是完完全全一个火药桶,哪个不知趣的如果不小心点燃了这个火药桶,估计要被训个狗血淋头。

然而,越是担心出现的事情,越是容易发生。听了我们的汇报,汪经理大发雷霆:“这就是你们的整改措施?这也叫整改措施?这样的整改措施让那些门外汉都能做得出来,你们怎么就好意思跟我说只能这么做?你们……”

本来大家都担心某位同事运气好会成为这位顶头上司的撒气桶,没想到结果是大家一起被训,想想也好,大家一起承担总比一个人承担来得好一些。

训归训,骂归骂,发泄完了,冷静下来,我们这位顶头上司也不得不承认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于是还是由我主笔,写了一份报告,经汪经理签字,递交领导签字批准。

专家提醒

●只有休息日加班可以调休,其他时段的加班只能支付加班工资,否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风险比较大。

●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都是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公司不能擅自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