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公室竣工的那天,简桢跟林浩宇一起吃了饭,她破例喝了点酒,脸色粉粉的,林浩宇忍不住伸手想去摸她的脸,被简桢挡住了。“林浩宇,”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像叫小学同学。“你帮我,我很感谢,可我没法回报。吃饭没问题,每次都可以我请,只是你想要的,我给不了。”话说得很有距离,但是配上她红扑扑的脸,就不觉得那么不中听,林浩宇脸上有点挂不住:“我想要什么啊?你怎么知道?你别把人都想得那么世俗。我是看你一个女的弄这些不容易帮你一把。就不兴我们成功人士回馈一下社会了?”
简桢笑了:“那我代表社会谢谢你。”
转眼,林浩宇回馈社会也有两年了。
看着简桢心不在焉地用叉子拨着碗里的甜品,林浩宇心里有点淡淡的不快,她从不掩饰对他的懒于应酬,有时候一顿饭半天不讲话,说白天说话太多累得慌。林浩宇生活里也不是完全没有女人,在老家甚至还有个父母给他物色好的未婚妻,随时愿意来北京完婚。只是他放不下简桢,他在这一行看多了丑恶黑暗肮脏的东西,但她是干净的,她是他生活里最精致剔透的一样东西,跟她在一起,好像周围都被照亮了。有一次他冲动地跟简桢说:“简桢你不如到我公司里来吧,做一样的事,但我不会让你那么辛苦。”简桢狡黠地看着他说:“我才不要去,回头你娶了老板娘回来,我就成了碍眼的粗使大丫鬟,还是给资本主义打工好,钱货两清,互不相欠。”
她从来没把她的未来跟他的联系在一起。
“送你回家吧。”林浩宇也不想这么坐着相对无言了,扬手示意结帐。
简桢也没跟他抢,她每年圣诞新年生日总是送贵的重礼物给他,林浩宇也算是她硕果仅存的异性朋友了。
“你今天话真少。”林浩宇貌似关心实则抱怨地说。
简桢坐在他吉普车的副驾上,一直默默地出神。
“浩宇我觉得真累。”她忽然说。
这是她第一次叫他浩宇,林浩宇的心咯噔一下。
她却没了下文。
林浩宇沉默地看着前方,两年来有关她的一切,就像路两边的景致一样,顺序出现,又飞速地被甩在后面。
简桢住的是低密度高尚小区,邻居们大约都在外面过周末夜生活,很多家的灯都黑着。她从高高的车上爬下去,站在灯影里,面孔半明半暗。
她背后是黑色的铁艺大门和欧式白墙,夜色隐去了她脸上的疲态与残妆,她站在那里,就像个公主。
他却不是她的王子。
林浩宇知道,自己从来不属于这样的地方,虽然他随时可以买上十套八套。
很多次他送她回来,等待她开口说一句:“上来坐一会儿吧。”
就像今天。
可她却每次都说:“今天太晚了,就不请你上去坐了。”即使那时才8点。
曾经有过那么几次,林浩宇带着工人去给她修修补补,得以登堂入室,他坐在阳台上,简桢端出茶来,他还记得夏天是菊花普洱,秋天是桂花金萱——他并不懂这些,是她告诉他的。他们相对低声谈笑,他们的快乐在空气中传向很远的地方。在阳台上能看到简桢的卧室窗户,浅紫色的纱帘,影影绰绰着一个他走不进去的世界。
那是他们的好时候。
只差那么一点点,他就跟她走到一起了。
只差那么一点点,不过也许这是他永远无法跨越的一点点。
林浩宇忽然觉得自己也很累,好像都没有力气下车跟简桢告别,他只是在车里看着她,对自己说:“傻瓜,她永远不是你的。”
也许真的是应该结束这段自欺欺人的关系,到了该疏远她的时候了。他默默地发动了车子。
简桢看着林浩宇的车远去,今天他没有下来跟她告别。她心里正在犹豫要不要对他说“上来坐一会儿吧”的时候,他就已经走远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早上起来简桢做了早餐,周末时间充裕,她津津有味地弄了好几样——果汁,吐司,煎蛋,咖啡。简桢最喜欢酒店的早餐,心情好的时候,她会特意早起,去公司附近的酒店吃自助早餐,看着琳琅满目的餐台,总是有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丰衣足食这样一大串词涌上心头,让她一天都觉得心满意足。
许永纯就嘲笑她:“你个小资,去酒店也不知道挑贵的吃,花100块钱就吃那些10块钱都不到的东西,真是会败家。”
简桢来EPF第一个面试就是许永纯做的,她比简桢大几岁,早已成家,孩子都快上幼儿园了,为人开朗快言快语,两人按说没什么共同点,却一见如故。许永纯一直把简桢当作妹妹,还老张罗给简桢介绍对象。
吃过早餐,简桢开始大肆洗刷厨房。她住一套小小的一居室,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好在她只是一个人,所以并不觉得浅窄。这是妈妈为她置下的,却不是作为嫁妆,妈妈说,爸爸妈妈不在你身边,这套房子就相当于你的娘家,买这套房子给你是为了不让你日后为了个落脚的地方随便跟人同居,也为了让你结婚以后在两个人的家之外还有个去处,将来你会明白。
她起身换衣服,准备去酒店。今天周末,不需要穿得太正式,晚上有Party,也不能太抢眼,她毕竟是个配角。想了想,选了安全的小黑裙,戴了妈妈送的生日礼物——田崎珍珠的耳钉,怕显得过于隆重,又在外面套了件小外套。临出门,她套上那双好久不穿的黑色高跟鞋,今天要显得高一些,不然在那帮鬼佬跟前更像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