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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从不谙世事的小婴孩到历经坎坷的老年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存有一些嫉妒之心,也会有自己嫉妒的人和事,因此深受嫉妒之害者也大有人在。

嫉妒(jealousy)一词源于希腊词“zelos”,意为争胜、热情和强烈的情感,按照老百姓的话通俗地讲,嫉妒就是“红眼病”,是“吃醋”。如果更为学究地来解读,中国辞典中说,“嫉”的意思是憎恨比自己好的人,“妒”则是埋没贤良的人;心理学大师朱智贤教授定义嫉妒为:“与他人比较,发现自己在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等方面不如别人而产生的一种由羞愧、愤怒、怨恨等组成的复杂情绪状态。”可见,嫉妒反映出人的心理失衡状态,是一种不良情绪的宣泄,是一种企图缩小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实现原有关系平衡的交际手段。

目前,心理学界普遍认为,嫉妒有三种程度:(1)最低、程度较浅的嫉妒。这种嫉妒人皆有之,也许出于人的自尊的需要。譬如,对于好友的优势、名誉、地位等自己并不想施以攻击,不过每念及此,心中总有一种淡淡的酸涩感。这尚属于理性嫉妒的范畴,也可能转化为人们奋发竞争的动力。(2)程度较深的嫉妒。主要标志是嫉妒心理的指向性和发泄性明显化。其具体方式是对被嫉妒者进行挑剔,或散布对其不利的言论,严重者则是对被嫉妒者进行人身攻击或诬陷、诽谤,使被嫉妒者感到压力或痛苦,而嫉妒者则以此求得心理平衡和满足。案例中的甜甜就显露出这种层次的嫉妒水平。(3)变态嫉妒。这是非理性层次的嫉妒,嫉妒者已经丧失了理智,向对方做正面的、直接的攻击,希望置人于死地而后快,往往会导致毁容、伤人、杀人等极端行为。付诸报端的事件最著名的当属1991年中国留美学生卢刚杀害其导师和同学,而在国内大学校园里,因为嫉妒往同学床铺上洒水、蚊帐上剪洞、暖壶里装垃圾、销毁私人物品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也不绝于耳。

嫉妒一般都朝向嫉妒者认为主观条件与自己相差不多、甚至不如自己的人,因为他们需要把这种横向比较作为自己维持现状、保有自信和心理平衡的依据。总体来说,大学生之间的嫉妒较常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渴求成就方面。希望成才和成功是大学生的共同心愿,他们不仅希望自己学业优秀,也渴望在政治思想上更快成熟,做社会钟爱的“T”型人才。于是,他们通过各种方式积极锻炼自己,在此过程中便反映出大学生在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上的个体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原本是客观的,但是在学生评价体系单一的条件下,就成为区分学生优劣、排列名次的依据,与奖学金、评优和择业等利益直接挂钩。随着成绩和名次的排定,有人得意有人失意,那些冒尖人物如果不能处理好各种关系,就会因此招致嫉妒而陷入孤立的境地。

二是在要求平等方面。大学生处于青春中后期阶段,心理和生理发展趋于成熟,他们盼望在大学阶段能遇到良师的指点以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由于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老师很难做到完全一视同仁。当老师和一部分学生接触比较多,经常进行个别谈话或对取得好成绩的同学给予表扬时,便有学生认为是“一碗水端不平”,认为自己受到“薄待”,而对那些得到老师“厚待”的同学产生嫉妒。

三是在人际和情感方面。许多大学生都希望自己的才华能够通过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从而获得成功。那些因为个性特质以及成长环境的不同,而影响交往心态和交往技巧的人,往往会对有良好人际关系的同学心存嫉妒,有时还会把自己在竞争中的失败或落后归咎于此,有不服气的情绪。另外,恋爱中的吃醋现象似乎已经被广泛认可为恋爱一方在乎另一方的表现,其实这也是一种嫉妒,严重的甚至会出现比较激烈的冲突,直至走向犯罪。

四是在家庭条件方面。大学校园里聚集着的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学子,每个人带着不同的家庭背景和生活境遇,很可能城市学生、高干子弟和大款子弟成为部分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子弟的攀比对象,特别是那些虚荣心比较强、自卑心比较重的大学生,看着别人吃得高级、穿得时髦、玩得潇洒,而自己的家庭现实又不能满足心中欲望的时候,便会产生嫉妒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