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这件事

《新京报》报道:2007年3月份以来,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贵州黔西县在全县展开了一场“捐资助困、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为全县贫困人口捐款。短短两个月时间,共接到捐款1100万元,捐款人数达到15199人。

授人玫瑰,手有余香。这是个老道理,也是个好道理,学习这个道理并认真实践的人,都是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国家还不富裕,2005年公务员们的饭局费才6000亿人民币,没有余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个时候,大家伸把手,人民帮人民一把的确非常应该,先富起来的人帮助还没富起来的人,从哪个道理上来说,都是好事情。封建社会里大家族的管家王熙凤知道邢岫烟没有过冬的衣服还知道派人送两件过去呢,何况新中国蜜糖里长大的人们呢?

新闻里说:3月上旬,尽管黔西县的倡议书上并没有规定捐款标准,但铁石乡还是倡议按照个人工资的50%进行捐款。铁石乡副书记李章艺说,铁石乡的正科级的捐款标准是每人2000元,副科级每人1500元,“10天内就完成了捐款活动”。

按照个人工资50%拿钱,其实也没什么,国家统计局国际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5.5%。即使在农村,工资少了50%,恩格尔系数也不过是45.5%的两倍,也就是91%,除了吃饭还剩9%的钱买牙膏、手纸之类的生活物件,何况才一个月,为什么有人不认可呢?

让我们来看看不认可的人的下场吧——黔西县铁石乡中学教师罗福兴月工资1951元,按照上述默认标准,应该捐款1000元。但他拒绝捐出1000元,然后接到通知被调往安乐小学任教。“反正就是捐款的事情。”铁石乡中学校长说。

既然如此,黔西县搞这个事的时候还是换个名头好些,比如叫“强制扣款”就比“捐款”听上去合理。王熙凤给邢岫烟送过冬的衣服,可没人强迫她,她不做也不至于被发配到洗衣房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