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服死了

有一七旬老翁,娶了个二八少女,带入洞房,翌日,老翁毙,医生在死亡鉴定上写了四个大字:“舒服死了。”

笑话里的老翁该是死而无憾吧。比如,对一个喜欢战争的将军来说,马革裹尸算是正当的死法;对一个武士来说,死在擂台上显然比死在床上爽——当然,让对手死在擂台上更好了。那么对一个酒鬼来说,死在酒上绝对该“英雄无悔”。

我就是一个酒鬼,虽然也想平平安安地死掉,但如果不能够,那么死在酒桌上也是个不坏的选择。所以我很羡慕河南信阳地区新县计生委原主任郭世忠的死法,他就是酒后“舒服死了”。不但舒服死了,事后“县委就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日,新县县政府发出追记郭世忠个人三等功的决定文件;2008年2月29日,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向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发出向郭世忠学习的文件。(据《东方今报》)

《新京报》2008年3月14日报道:“考虑不够周全,决定不够慎重。”昨日,河南新县披露了对计生委原主任郭世忠死后表彰一事的调查结果。副县长李君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媒体报道之前,有关领导并不知郭世忠猝死地点是在歌舞厅。

我并不在意一个官员的死活,也不在意他到底是死在酒桌上还是歌舞厅里,我想着的是信阳地区的对官员的(中午)禁酒令,也曾经质疑过此事。现在,显然,这样的禁酒令是聋子的耳朵了。

王熙凤曾经要将周瑞的干儿子何三“开除”,后来在老嬷嬷的劝说下改打四十棍子,原因是他喝酒后做错了事。著名的焦大同志也喝过酒,但并没有因为喝酒受到处罚,他嘴里被塞马粪还是因为胡说八道。可见贾府对奴才(官员理论上是老百姓的仆人,同理)是没有颁布什么禁酒令的,但如果因为喝酒耽误工作或者“造谣”生事,则不可以。

对于爱喝酒的人来说,无论是奴才还是主子,禁酒令是无济于事的。当地官员透露,郭世忠性喜饮酒,酒桌上又比较豪爽,“我从来没见他喝醉过”。一个没醉过的人喝死了,禁酒令就一点责任没有吗?比如这位郭世忠,如果两斤白酒足够他死的话,那么,中午喝一斤,晚上再喝一斤,估计问题就不大了。中午不准喝了,只准晚上集中喝,不死人才怪。

老郭安息,愿你的家人健康生活,别做公务员,也远离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