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6)

咨询师将对你的问题作出初步的判断,其中包括诊断、严重性的初步评估、咨询的大致效果等,然后会同你协商以下一些具体问题:

(1)是否打算接受心理咨询?

(2)采用何种形式的心理咨询?

(3)咨询的频度是怎样的(通常的咨询频度在每周1~2次)?

(4)什么时间进行咨询?

(5)关于咨询费用。

(6)付费方式。

(7)关于失约、迟到、意外、请假等情况的处理。

通过上述的评估、判断与协商,就形成了咨询师与咨客之间的一个咨询"协议"或者"合同"。这种协议或合同,通常是无形的,但是有效的,要求咨询师和咨客共同认真遵守。一旦协议形成,将意味着咨询师将陪同来访者一起走过他对于自我探索、自我发现、自我成长、自我超越的心理历程。

来访者在咨询中的权利

来访者有权要求咨询师提供执业资格、相关学历、所属咨询机构等合法从业证明文件及资料;来访者有权要求咨询师对所提供个人信息全方位保密,咨询师不得在未经来访者允许情况下,在学术团体以外透漏任何来访者的相关信息;来访者有权对咨询师因出版、发表、公众讲演引起的侵权行为提出异议,直至诉诸法律;来访者有权知道咨询师所收集的对应资料与自身情况的相关性,并有权拒绝回答咨询过程中的任何与咨询无关的提问;来访者有权知道咨询师所设置家庭作业的治疗或指导意义,并有权要求咨询师对不当设置作出调整;来访者有权根据自己的症状改善情况,向咨询师提出咨询方案、咨询节律、家庭作业设置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来访者有权根据自己的症状改善情况、经济支付能力、生活情景变化等因素,向咨询师提出咨询方式、咨询费用、咨询进度等方面的调整意见和建议。直至终止咨询协议。

来访者在咨询中的义务

来访者应尽可能理解并配合咨询师在工作过程中常规信息的收集,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来访者应尽可能真实地讲述与咨询师交流咨询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内心感受;来访者应根据与咨询师的约定,按时完成家庭作业,并可能保证家庭作业的质量;来访者对家庭作业完成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问题、心理困扰、实践心得、成就体验等,应及时地反馈给咨询师,为后续的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跟踪信息和资料;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应保持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力,对咨询师所提出的任何意见和建议不盲从、不迷信,并尽可能真实地与咨询师探讨自己的看法、意见、可能后果等内容,并对自己在咨询过程中,所作出的选择承担对应的社会责任;来访者应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面对咨询。在咨询过程中不得以伤害个人、社会的行为妨碍咨询工作的正常进行,并承担因此导致的所有后果;来访者应按协议约定支付咨询师工作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