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需要特别反思的是:为什么早年以改变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创造一个人人均等的社会为理想的共产党人,建国之后却没有建立起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呢?一个基本的原因是因为当年一切学苏联。苏联是共产党国家中最早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并对高级干部实行特殊化待遇的。因此,中共当时也一切照搬。但问题是,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发表《共产党宣言》的时候,就很明确地提出了反对当时在欧洲国家中还十分盛行的等级制和官僚制的主张,明确认为共产党人必须坚持“所有官员的薪金没有任何差别”的政治要求,以求最大程度地限制因等级制所造成的种种流弊。马克思后来在《法兰西内战》中又特别提出:一旦无产阶级能够建立自己的政权,则所有公职人员应当一律实行低薪制度,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应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
为什么共产党什么都照马克思所说的做,偏偏这条就做不到呢?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只有我们是如此,而是几乎所有共产党国家都没有照此实行。相反,战后欧洲众多资本主义国家,因为社会党、工党起作用的结果,它们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努力去限制等级制和官僚制的种种流弊。比较这两者之间的历史条件,我们能够注意到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绝大多数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努力的共产党国家,都是落后国家,这些国家革命前基本上处于专制体制的统治之下。由此可见,很多新制度的选择与变异,并不完全取决政治家或政党的理想和目标,既有的制度与社会文化的传统往往会潜移默化地左右着一切。
问: 可是,您的文章中专门有一节,论述毛泽东对改行工资制造成等级制和官僚制的严重不满,他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一些措施,缩小了原有的工资差别。如果当初就完全按照毛泽东的意志行事,是否还会造成等级制和收入分配悬殊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