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访谈录(6)

当然,一直被视为腐败的国民党的薪俸标准未必是最具可比性的。我们也许更应该比较一下那个年代西方国家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情况。在当时的资本主义各国中间,除极少数国家,英、法、德等国的公务员,包括行政长官在内,高至总统、首相,低至打字员,其工资收入差距,均在8-10倍上下。美国、日本差距较大,也只有20倍左右。而且,它们差距之大,多半只是总统或首相个人的工资较高,有时会高出下一级行政主管一倍以上。可知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官员高低之间的收入差距,多半远小于新中国官员的收入差距。

问: 看您的文章,这里面的问题还不止于工资收入的等级差。

杨: 这正是最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简单地看工资单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的等级差更多地并不是表现在工资标准上。

记得“文革”前夕,听到“九评”苏修的文章,一直深为中国没有像苏联那样形成特权阶层而自豪。这种印象虽然在“文革”中逐渐破灭,并渐渐了解到欧洲一些国家政府官员很少特权的情况,但是,当1986年得知瑞典首相帕尔梅在看完电影走在街上被刺身亡的消息时,还是感到相当吃惊。从当时的报道和随后相关的考察报告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我们过去印象中的“资本主义”政府:“政府的大门前不设警卫。首都斯德哥尔摩的市政厅,楼下的湖滨花园设有长椅,是市民们的游憩之地。他们的议会开会时要发广告,百姓可以自由旁听。除了国王、首相配备警卫人员,大臣们皆没有。他们上班是官员,下班就是平民、普通老百姓,有的上下班骑自行车来往。……瑞典的官员们即使公务出行,也没有前呼后拥警车开道那一套,他们没有任何特殊之处。”

2003年,瑞典再度发生女外交部长在商场买东西被杀的惨剧,但瑞典政府仍旧公开声明,决不因为惧怕暴力就放弃他们长期以来为之自豪的开放的民主政治,将继续保持政治家的平民化和亲民作风与传统。实际上,欧洲许多国家的政府官员不仅收入不高,差距不大,而且所有担任公职时国家提供的服务,都只能限于公务范围,一旦参加非公务活动或离任,便不得使用这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