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纳德幼年丧母,加上他的先天缺陷,致使他在童年时期缺乏与同龄人的嬉戏和友谊,很早就在心理上进入了成人世界。显得有些孤寂的少年巴纳德,在家庭生活中受到的教育,首先来自他外祖父家的活跃并且融洽的气氛。外祖父普特拉姆虽然是以打造马蹄铁为生,但一家人喜欢海阔天空地讨论哲学,自由自在地唱歌聚会。这种环境吸引着巴纳德,他经常待在旁边,听大人们争论有关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Spencer)以及其他哲学问题。这使巴纳德从小养成了用哲学思考问题的习惯,也为后来巴纳德惯用哲学思维方式来思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例如,在《经理人员的职能》序言中,巴纳德提到:“我所熟知的组织文献似乎没有一种符合我的经验或符合人们对以下事项的了解:在经理人员实践中适度调整的行为和组织中的领导权。”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巴纳德读到了法律社会学派鼻祖、奥地利人埃利希的《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原理》(FundamentalPrinciplesofSociologyofLaw),通过该书,使巴纳德认识到所有法律或社会性规范,都起源于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以及人们对如何正式或非正式处理这些关系的理解,法律规范只不过是对此作出的陈述而已。尽管埃利希的上述观点有夸大之嫌,但不可否认的事是,它给当时苦于找不到确切表达和方向感的巴纳德提供一种思路,而这种思路与巴纳德本人经历的大量事实相一致并得到了证实。巴纳德认为:“不管是在现代组织中,还是在过去的组织中,都可能存在着一些普遍的组织特征,有赖于擅长解决组织问题的精英去积极地理解、评价和进行概念提炼。”在他看来,企业或组织机构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系统本身就意味着整体性,必须按照某种整体的目标形成内在的秩序以及对此作出系统的解释。为此,巴纳德雄心勃勃、目标远大,迫切于要建立起一套“有关在正式组织中合作行为的综合理论”。而在巴纳德之前,所有的管理理论,无论是泰勒的科学管理,还是法约尔的管理职能理论,由于均受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偏重于专业分工与结构效率,而对组织中的人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种组织理论的缺陷,直到巴纳德时才有了根本性的改观。因为这个背景,可以说,《经理人员的职能》一书的出版开创了一个组织管理研究的新时代,同时也帮助巴纳德赢得了社会系统学派的开山祖师和首任掌门的封号。合能力方面,没有多少人能够超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