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从1900年起,法约尔就致力于传播自己的管理思想。他深信,必须尽快创立相应的管理学说,哪怕是初步的或粗浅的学说,也有可能引起社会讨论,最终形成社会一致公认的管理理论。进而为管理教育体系的建设奠定基础,不然,一切都无从说起。有意思的是,法约尔当时的想法与泰勒不谋而合,后者也在苦苦探索科学管理的卓越之道,最终在1911年成功出版了《科学管理原理》,一举奠定了现代管理学的理论基础。仅仅过了5年,法约尔《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问世,该书的出版将管理学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对于这个高度,很多人会认为是法约尔提出的“14条管理原则”和“5大管理要素”,其实这是对法约尔管理思想的最大误解。事实上,法约尔对管理学的贡献主要是在对“管理”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在法约尔看来,管理是一项专业职能,它和技术职能、商业职能、金融职能、安全职能、财务职能共同构成组织的职能。按照法约尔的解释,企业的组织职能由上述一系列活动构成,并且以专业化分工的形式存在。通常情况下,技术职能等5项职能都有相应的专业化部门,诸如“技术开发部门”“销售业务部门”或“财务会计部门”等。唯独“管理职能”不是以“专业部门”的方式存在。也就是说,“管理职能”并不只是一个部门或一个经理人的个人职责,管理不是他们的特权,“管理职能”应当是企业领导和所有成员共同承担的职责。关于这一点,管理大师德鲁克就有过进一步阐释。他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管理:使命、任务和实践》等著作中,指出“管理者”并不局限于“经理人”,认为有些知识工作者也是管理者,因为这些人对企业的经营及其成果具有重大影响。不难发现,德鲁克的管理思想是受了法约尔很深的影响。法约尔说:“管理教育并不能让所有学生成为优秀的管理者,就像以往的技术教育,也没有把所有学生造就成工程师。”法约尔认为,一个“管理者的能力”以及一个“组织的管理职能”,绝非是从学校获得的。人们能够从学校获得的只是管理知识和管理思想,绝非综合解决问题的管理能力。令人遗憾的是,现在很多人在阅读《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时往往由于缺乏实战经验,缺乏对一个企业整体上的认知,从而造成对法约尔管理思想作“概念化”“教条化”的简单处理,死抱住几个原则、几大要素不放,以为是掌握了全部真理。事实上,这不仅是对《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的一种误读,也是对法约尔管理思想的一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