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海外资源何其难(8)

我们回国后立即找国内的法律资源支持,但我们发现在国内找不到一个懂非洲矿业法的专家。研究英美法的还有一些学者,但其研究的目的也仅限于借鉴别人的先进立法思想,而不是真正地应用于投资谈判等经济实务。他们实际操作的能力非常有限,临场的反应和经验全无,而且理论水平也无法与境外的专家比,基本是凭借外语水平从事法学翻译工作,在法学思想上没有自己的见解。如果以竞赛作比喻,他们顶多是运动理论家而不是运动员,这些理论家当教练都有问题,更不要说上场较量了。中国没有能够上场较量的运动员。按照非洲当地律师服务的规则,对于咨询律师,你提出的问题他必须如实回答你,答错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你没有问到,他也没有义务必须提示你。如果根本不懂,自己都问不出问题来,还做什么项目?现在中国的企业家对于国外是非常陌生的,中国没有自己的专家,如何能够不被欺骗?而要培养一个合格的专家,又要多少年?现在连应该怎样培养都不知道。由此知道中国要提升自己的软实力,实在是不容易啊!

中国近年来外汇储备剧增,经济快速发展而资源紧缺,社会上到处是要投资海外开发资源的呼声,好像有钱了就什么都可以买。但是这次回来给我最深刻的体会就是中国的软实力不足,光有钱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没有自己的法律研究,没有自己的专家队伍,不了解矿业和市场的规则,有钱也只有被骗的份儿。而没有国家军事实力做后盾,你在海外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哪里还谈得上开发资源?以国家的企业出面,又会面临国际干涉和政治问题。因此有钱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钱好筹集而在海外赚钱所必需的软实力却非一日之功,所以中国的国力增强远远不是简单的经济增长,而是一个任重道远、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在海外开发资源,也要伴随着国力的增长为坚强后盾才有可能。

由此也理解了为什么中国巨额的外汇储备只能是储备,没能转化成资源,还要高价进口别人的成品。到现在为止,中国成功收购境外大型矿山的事例好像还没有,收购的基本上都是小矿尾矿。国内的学者出谋划策呼吁很容易,执行起来实在是太难了,能够认识到中国软实力缺陷的就更少了。不能知己知彼,何来胜利?对策划力和执行力之间的巨大差距,一定要有深刻的认识,很多道理是三岁孩子能懂,八十老人行不得,中国人多爱想而懒于做,教育和研究也是追求学术上、理论上的高度而不注重实际的执行操作能力,这些问题在这里也集中地体现了。

这样的情况,就如当年的洋务运动中,很多中国的实业家可以调集数百万两白银,经济实力在当时的世界上也是数得着的,但是在与洋人的竞争中就是处处吃亏。背后的原因也没有人明说,因为清朝的统治者不愿发展这样的软实力削弱自己的权力。

最后要说,部分中国人做事的底线是很低的,做生意不注重是否公平而是见利就走,因为中国是一个过度竞争的社会,而世界已经成为了寡头经济。非洲回来后很多人责怪我们没有签约,要我们介绍关系,他们要买。结果是我自己不从中赚钱早晚这个钱也是被别人赚走。其他人去谈的条件远远不如我们的,按照当初我们与外方的协议,我们有50%的股权,也就是说我们有控制权。现在变成单纯的购买,利润的大头人家赚,控制权也在人家手中,唯一不同的是不用到非洲冒生命危险了!佣金总数算下来也很可观,等他们的钛选矿厂建成,有废料铁矿砂给你,每年佣金大约合人民币2000万元,但实际上这点钱在那里支付当地律师的律师费都不够。

这次的非洲之行,当地的那位老华侨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他已经在非洲生活了多年,海外的华侨在关键时刻还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由此也让我们反思中国的华侨政策,我们总希望华侨回国,讲什么落叶归根,但是这样的宣传,让华侨在海外的生存环境非常艰难,因为当地的社会会排斥他们。我们不如不要宣传落叶生根,而鼓励华侨在海外定居入籍,中国限制公民只能有一个国籍,实际上也限制了很多华人的发展。在非洲发展,欧美各个国家的人都是有双重国籍,因为没有人会为了非洲的国籍而放弃本国国籍,但同时如果他们没有非洲国籍,在当地的行为就受到巨大的限制。非洲对于外国人的政策和中国不一样,有外籍身份在中国可以享有种种优待;而非洲则不同,外国人在税收等诸多问题上会有很多不便,外国人与本国人的待遇差别很大。非洲反殖民的那根弦绷得非常紧,没有国籍干什么事情都不顺利,而美国等国利用双重国籍的政策,实际上在体制上已经相比中国有了很大的优势。而且要求华人入当地籍后放弃中国国籍,实际上也就是放弃了中国对于他们的司法主权,届时中国的法律怎么能够管辖他作为外国人在国外的所作所为?但是只要他有中国国籍,就要受中国的司法管辖,西方的国籍可不是想放弃就可以放弃的。这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欧美主流国家都认可双重国籍。但是我们的政策不宽容,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