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有人给了我一本书。那年圣诞节,我母亲给我买了一本美国短篇小说集,《美国经典故事集》,一本大大的绿色布封面的精装书。里面四十六页上有一篇纳撒尼尔·霍桑的短篇小说,《胎记》。你知道吗?
只有一点印象。我想还是我上高中之前读的。
有六个月时间,我每天都要看它。它是霍桑为我而写的。它就是我的故事。
一个科学家和他的年轻新娘。那是大致的情形,是不是?他想把胎记从她脸上去掉。
一块红色的胎记。在她的左脸上。
难怪你喜欢它。
“喜欢”这个词还不够有力。我被它迷住了,那个故事把我活生生吞了下去。
那个胎记看起来像一个人的手掌,是不是?现在我开始想起来了。霍桑说它看起来就像一个按在她脸颊上的掌印。
但要小一点。跟一个小矮人,或者一个婴儿的手掌那么大。
她只有那么一个小小的瑕疵,除此之外她的脸蛋漂亮极了,她是个出名的美人儿。
她叫乔治亚娜。在她嫁给艾尔默之前,她甚至都没认为那是一种瑕疵。是他教会了她憎恶那块胎记,是他让她变得讨厌自己,让她想去掉它。对他来说,那块胎记不仅是一种缺陷,不仅是某种有损她自然美的东西,而且是一种内心堕落的征兆,一个乔治亚娜灵魂上的污点,一个罪恶、死亡与衰败的标志。
死神之印。
而那纯粹是我们人类的看法,正是这点使那个故事显得如此悲惨。艾尔默钻进他的实验室开始研制神丹妙药,试图配制出一种能消除那个可恶斑点的药方,天真的乔治亚娜则举双手赞成。那正是事情的可怕之处。她希望他爱她,那是她关心的一切。如果除掉那个胎记是她为他的爱而要付出的代价,那么即使冒着生命危险她也在所不惜。
结果他害死了她。
但那是发生在那块胎记消失之后,这一点非常重要。在最后的弥留之际,就当她快要死的时候,那块印记慢慢地从她脸颊上退去了。它消失了,彻底消失了,而就在那时,就在那一刻,可怜的乔治亚娜断气了。
那块胎记就是她自身。它消失了,她也就随之消失了。
你不知道那个故事对我的意义有多大。我不停地阅读它,不停地想着它,一点一点地,我开始看清了自己是谁。别人的人性都藏在里面,但我的却戴在脸上。那就是我和所有其他人的区别所在。上天不准我隐藏我是谁,每次人们看着我的时候,一眼就能看进我的灵魂。我不是个难看的女孩——这点我知道——但我也知道我将一直都活在脸上那块斑痕的阴影里。想去掉它是徒劳的。它是我生命的中心,清除它无异于自我毁灭。我将永远都不会拥有那种做普通人的幸福,但在读了那个故事之后,我意识到我拥有另外某种几乎可以说是好的东西。我能知道人们在想什么。我所要做的就是看着他们,研究他们看到我左边脸时的反应,那样我便能判断出他们是不是值得信任。胎记是对他们人性的测试仪,它能称出他们灵魂的重量,如果我全力以赴的话,我甚至能直接看进他们的内心,看出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在我十六七岁时,我的那种看相技巧已经炉火纯青了。那并不是说我就不会看错人,但大部分时间我都很有把握。偶尔出错只是因为我情不自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