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书》 第二十一节(1)

第二十一节

我们第二天近午时分才出发。阿尔玛想开车,于是我便担负起看路和领航的任务,她驾着那辆租来的蓝色道奇驶向波士顿,我则告诉她哪儿该转弯,该上哪条高速。地上还有风暴留下的痕迹——折断的树枝、粘在汽车顶上的湿树叶、倒在某家院子草坪上的旗杆——但天空已经放晴,我们开往机场的一路上都阳光灿烂。

我们谁也没提前一晚发生在我卧室里的事。那就像个和我们一道乘车同行的秘密,就像某种只限于夜晚小房间里才有的、不能见光的情思。如果要将它说出来,就得冒着将它毁掉的危险,因此我们除了偶然的相互一瞥,飞快的一个微笑,一只手在对方膝盖上小心地放一下之外,并没有更多的接触。我怎么知道阿尔玛是怎么想的?我很高兴她能溜上我的床,我很享受我们在黑暗中共度的那几个小时。但那只是一夜而已,对接下来会怎样我心中完全没数。

我最后一次开车去洛根机场,是和海伦、托德、马可一起。在他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也曾走过现在阿尔玛和我正在走的这条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一英里接着一英里,他们做过同样的旅行,走过同样的路线。30号公路到91号州际公路,91号州际公路到麦斯派克高速,麦斯派克高速到93号公路,93号公路到隧道。一部分的我很欢迎这奇异的重演。那感觉就像某种设计巧妙的惩罚,似乎上帝裁定了让我只有回到过去才能拥有未来。因此,出于公平起见,我应该用和海伦度过最后一个早晨的同样方式,来度过和阿尔玛的第一个早晨。我必须同样坐在汽车上驶往机场,我必须同样以超出限速十到二十英里的速度一路飞奔——以免错过飞机。

那天孩子们在后座吵了起来,我还记得有一下托德挥臂朝他小弟弟的胳膊上猛击了一拳。海伦转过身去提醒说他不该去欺负才四岁的弟弟,而我们的大儿子则生气地抱怨说是马可先惹他的,因此活该挨揍。如果有人打你,他说,你就有权打回去。对此我回答说——那将是我一生中最后一次作为父亲发言——没人有权利去打比他小的人。但马可永远比我小,托德说。那么说我永远都不能打他了。怎么说呢?我答道——他的逻辑感让我吃惊——有时候人生是不公平的。那句话实在很白痴,当我说出那句恐怖的真理时,海伦大笑起来。她是在用那种方式告诉我,那天早上车上的四个人里,托德是脑子最好使的一个。我当然同意她的看法。他们都比我聪明,我连一秒钟都没想过自己比他们高明。

阿尔玛是个好司机。当我坐在那儿看着她在左车道和中间车道上迂回前行、如入无人之境时,我对她说她看上去很漂亮。

那是因为你看到的是我好的一面,她说,如果你坐在这边,大概你就不会那样说了。

那就是你为什么想要开车?

车是用我的名字租的,应该由我来开。

那么跟虚荣心完全无关?

适应它需要一个过程,戴维。不是不得已的话,没必要特意夸大它。

我无所谓,你知道。我已经习惯它了。

你不可能习惯。至少现在还不可能。你看我看得还不够,你还不知道自己会有什么感觉。

你说你结过婚。显然,它并没有削弱你对男人的吸引力。

我喜欢男人。给一点时间,他们也会喜欢上我。我也许不像有些女孩那么老到,但我有自己的特点和魅力。跟我待的时间够长的话,你甚至都会看不到它。

但我喜欢看到它。它让你与众不同,让你看起来不像任何别的人。你是我遇见的唯一一个只像自己的人。

我父亲以前也经常那么说。他告诉我那是来自上帝的特殊礼物,那会让我比所有其他的女孩更美丽。

你相信他吗?

有时候。但有时候我又觉得很苦恼。毕竟那东西很丑,而且当你是个小孩时,那很容易让你成为别人攻击的靶子。我一直想着有一天能去掉它,能有个医生妙手生花使我变得正常。每当我夜里梦见自己的时候,我的两边脸都是一样的。白皙嫩滑,完美匀称。一直到我大概十四岁的时候,才没有了那种想法。

你学会了怎么跟它和平相处。

也许,我不知道。发生了一件事情,我的想法开始转变。那对我是一次重要的经历,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

有人爱上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