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企业的专利吗

—— 谈品牌误区之三

人们往往认为,品牌只是企业的事情。其实则不然,品牌是大众的,是社会上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该做的。

起初,对于品牌的研究和实践是从产品、销售、广告、商标等方面开始的,所以容易想到这是企业的事情。

随着社会的发展,品牌已被全社会各领域所重现。

国家要做品牌,这是总理一直关心的事;

城市要做品牌,这是市长们现在已开始考虑的事情;

机关要做品牌,这是各局、委、办都在考虑的事情;

大学要做品牌,这是校长们现在列为头等大事的工作;

旅游景点要做品牌,这是景区负责人最为关心的事情;

个人要做品牌,大家都在思考着。

于是深圳成了改革开放的品牌代表;

青岛成了沿海旅游的品牌代表;

大同成了煤城代表;

春城昆明成了四季如春的代表!

于是出现了漳州110、 济南交警、北京税务等品牌;

出现了清华、北大、复旦等高校品牌;

出现了三山五岳等景区品牌;

出现了姚明、邓亚萍、朗朗、郎咸平等个人品牌。

总之,品牌不是企业的专利。

我们无论从事什么行业、什么岗位,在竞争的今天,都应该关注品牌、研究品牌、建设自己的品牌。

品牌应该从“娃娃”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