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牌律师要“五跃(4)

第四跃:从合伙人到主任律师的飞跃

无论是松散型的管理,还是紧密型的合伙;无论是名义上的合伙人,还是实际上的合伙人,都是律师进入管理层次的有益探索与考验,也是律师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有益尝试与锤炼。

专职律师由于不是合伙人,也不是律师所的创始人,所以很难进入到管理层次;而且,也享受不到诱人的分红。专职律师只是“做天和尚撞天钟”,处于一种被动的等案、找案、要案和跑案的角色。

但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各有志”,当专职律师意识到自身危机的时候,是迟到要走上合伙人的道路的。

作为合伙人,可以经常参与律师所的管理工作,从一名专职律师的“打工身份”转变到“老板角色”,需要更多的是思想转变、意识跟进和能力提升。

尤其在中国传统的思想观念里,律师是知识分子,欠缺经营头脑和商人意识,习惯了被人管着、供着,不会管人、用人。因此,中国的律师没有大智,也没有大勇;没有大商人,也没有大政客,处于权利和使命的“休眠”状态,需要不断地“激活”。

对于一些合伙人来说,他所看重的不是律师所的发展,而是自己那一点鸡毛蒜皮的利益。所以,“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合伙人都在窝里斗,谁还有功夫去维护律师所的形象和声誉?

中国律师所的主任,大多是从合伙人做起的,然后再坐到主任律师的位置;也有一部分,是从合伙人队伍中直接分离出来单干的;还有一部分,做完三年专职律师后,凭借自己的实力和魄力,直接注册的个人律师所。

做合伙人和做主任律师,是两码事。

合伙人可以闹情绪,但是主任律师不能;合伙人可以单干,但是主任律师只能以发展为中心;合伙人可以不考虑律师所的庞大支出,但是主任律师必须精打细算;合伙人可以不顾忌自己的声誉和形象,但是主任律师必须全力以赴维护律师所的整体声誉和形象;合伙人可以退却和抱怨,但是主任律师只能进取和协作;合伙人可以安心做案子,但是主任律师得照顾到各位律师的情绪和收入……

所以说,做律师难,做合伙人难,做主任律师更难!

经过市场的洗礼和律师的变动,律师所能坚持下来的,都能发展壮大;如果坚持不下来的,则“劳燕分飞”、“分道扬镳”。

在2007年,北京地区的律师所共有1000家,主任律师就有1000名,比2006年律师所的数量增加124家,主任律师多出124名。

不管是合伙人还是主任律师,大都经历过太多的坎坷,办案经验丰富,人际关系稳定,不愁案子,却愁人才和发展。

不管是合伙人还是主任律师,有相当一部分人,经常性的接受媒体的采访,发表法学论文,给学校讲课,或给其他律师培训,担任政府或企业的法律顾问,有一定的影响力、学习力和执行力,而且,大多担任律师协会的领导职务或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