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化危机
律师有文化,但是有文化并不代表律师就是文化人。
正因为律师对文化理解的肤浅和偏差,才导致律师不能重塑自己的文化,成为“重量级”的大律师。也正是因为律师没有深刻的文化危机意识,才导致律师只有名字,没有内涵;只有广度,没有厚度;只有皮毛,没有精神;只有思考,没有思想。
作为律师,管理和文化是律师的真正内涵,缺乏科学管理,使律师发展盲目、无序;没有律师文化,使律师有名无实、形同僵尸。
建立律师文化制度,使律师找到自己,不仅是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更是追求公正、正义、民主和自由的社会公众的事情。
建立健康的律师文化,路还有很远,还需要我们从头做起、用心做起。建立健康的律师文化,不只是肤浅的、苍白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行动。
唯有健康、健全的律师文化,律师队伍才能有序,而不是盲目;唯有健康、健全的律师文化,律师才能洗心革面,树立法治信仰;唯有健康、健全的律师文化,律师才不至于置身于法律之外,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唯有健康、健全的律师文化,律师事务所才能树立百年品牌、打造律师航母,与国外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并驾齐驱、分一杯羹。
(六)营销危机
律师需要营销吗?律师应当怎样去营销?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地球变成了一个“村”,没有国界、民族、信仰、肤色之分;信息时代的加速,使律师必须学会营销,不能守株待兔,等待机会从天而降,幻想着客户会找上门;数字技术的渗透,使律师必须认识自己、更新思维、转变观念,不要拿着老黄历看问题,更不能凭经验、感觉和关系办案,必须加强学习,靠专业服务、优秀品牌和营销战略取胜。
2008年即将成为过去时,随着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胜利召开,世界金融危机像瘟疫一样向全球蔓延;党中央十七大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给律师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汶川大地震和三鹿奶毒粉事件,使我们重新认识法律,重新审视自己,也给律师业带来了转机和生机。
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可否把危机变成我们的转机?我们可否在危机来临之前,让危机变成我们的商机?
律师需要营销,营销使律师走进了社会公众的视野;律师应当营销,营销拉近了与社会公众的距离;律师要敢于营销,营销使律师有了更多的机会认识自己、展示自己;律师要善于营销,营销使律师积累了经验,沉淀了思想,不再浮躁、不再急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