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刀尖上独舞—看得见的律师危机(2)

(3)委托人的信任危机

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我们不可否认在某些地区、某些时候存在着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现象,在律师办理的案件中,案件的结果并非完全取决于法律,除了法律之外,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还占有一定的比例。

律师不能用法律为委托人规避风险、减少损失、争取权益,是律师无能的表现;但是,一个案件的结果偏离了正常的法律渠道,人情、关系和金钱左右了案件的审理结果,却是法律的耻辱和律师的悲哀。

更重要的是,律师的艰苦付出能否赢取委托人的信赖与好评?能否赢取委托人的认可与尊重?能否善始善终?能否皆大欢喜?这既是律师担心和顾忌的事情,又不是律师所能解决和处理的事情。

(4)与“公检法”的配合问题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经常与“公检法”打交道,律师要想赢官司,就必须与“公检法”处好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不配合、甚至故意刁难律师的工作,已经屡见不鲜了;但是,律师的辛苦付出,不但没有赢取委托人的信赖,反而遭到委托人的投诉、甚至起诉,则是律师最难过、最痛心的事情了。

(5)同行是冤家,最怕窝里斗

职业的特殊性,使律师成了孤行侠。为了和“公检法”处好关系,不得不低三下四、忍气吞声;为了获得案源,对委托人不得不虚假承诺,甚至诋毁同行、恶性竞争。

古人说:“文人相轻”。而在律师界,更为突出。同行之间、同事之间,原本应互相学习、真诚沟通,但是,由于利益问题,使同行成了冤家,沟通成了奢望。

小案子,律师可以独立完成;大案子,律师又需要协作。律师协作就需要同行帮助,同行帮助不仅得拿出一部分提成,还有可能把律师的人脉拱手送给了同行。律师之间既要互相防着,又要互相帮着;既要互相靠着,又要互相盯着。畸形的关系,使律师心情郁闷,难有大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