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新律师如何拓展案源(2)

(三)新律师要有把握案源的能力

实践中,并不是新律师没有机会接触案源;相反,一些律师和律师所给了新律师很多接触案源的机会,比如:咨询、代书、谈判和立案等,但是由于新律师心理素质不过硬,导致很多案源与新律师擦肩而过,所以,新律师不是没有案源,而是缺乏把握案源的能力。

可是,把握案源的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能否获取当事人的信赖?能否获取案源?却是一门大学问,也是新律师的入门课。

我认为,当事人固然愿意聘请经验丰富、知名度高的律师,但是新律师如果法学知识扎实、收费低廉、服务周到、做事稳健的话,照样可以获取当事人的好感。

这需要新律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新律师照样可以有事可做、有案可办。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新律师必须明白这个一点,也必须从零开始。

(四)新律师要学会感情投资

律师是一个营销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表面风平浪静,实则充满了暗流险滩,稍有不慎,就会翻船,甚至有牢狱之灾。

“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

好律师必须有个好人脉,没有良好人脉的律师,寸步难行,很难在律师圈混,所以,新律师需要经常“抛头露面”,至少和一些人混个脸熟,为以后办案子做准备。

这就需要新律师感情投资,“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多和同学、老师、同事、亲戚、老乡、甚至以前的当事人联络。

感情投资是一个投资少、见效快的好办法,这正适合新律师,也许一个短信、一句问候、一首小诗就能勾起大家的温暖记忆,新律师必须在感情投资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