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刀尖上独舞—看得见的律师危机(1)

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律师是法律服务者,律师是法治呐喊者,律师是正义捍卫者,律师更是刀尖上的独舞者。

律师是政治文明的标志之一,是法治社会的精英分子。中国改革开放30年,使中国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我们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国律师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一)心理危机

律师和法官、检察官共同构建了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我国特殊的政治体制下,法官和检察官代表公权力,是“官”;而律师的权利则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是私权利,所以,律师是“民”。

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向来崇尚“民不和官斗”,否则就有可能被视为刁民、另类。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年来,律师的命运和前途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转折、大变化,律师赶上了历史上最好的黄金时代,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

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类是由一系列具有生命意义的和满足内在需求所驱动的,这些需求使人处于不满足的状态:一种需求获得满足之后,另一种需求就接着需要被满足。他列举出七种互相关联的人类基本需求: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自尊需求、自我实现需求、认知需求和审美需求。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同样需要尊重、需要理解、需要实现自己的价值。我认为,律师的心理危机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执业权利的缺失

职业定位的缺失导致律师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律师天生要与强权对抗的“刁民”身份,致使律师被法官、检察官有意无意地排挤、排斥,这是律师最大的心理危机。

律师不是国家公务员,没有编制,没有工资,没有社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要想生存,就必须“八仙过海”,使出浑身解数进行自救。

(2)案源上的危机

作为律师,没有案源,就是死路一条,所以,律师第二个心理危机就是案源危机,案源问题不解决或解决不好,直接影响律师的心情和信心。所以,律师不怕办不好案子,而是害怕没有案子,案源多寡和大小决定着律师的收入和命运,也决定着律师的专业和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