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择和放弃
律师无论是从事律师职业,还是进“公检法”系统;无论是出国深造,还是下海经商,;无论是做专家律师,还是做杂家律师;无论是创办律师所,还是跟着别人干……无不处于选择和放弃的边缘。
选择和放弃的关系,说白了,就是舍与得的关系。道理虽然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很难。舍与得需要勇气、魄力、眼光和胆识。俗话说:“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说的就是选择的重要性,作为法律人,更得多留个心眼。
从事律师职业未必就能干到头,也许对有些年轻人来说,只是觉得好奇、好玩,寻求的只是一种刺激罢了;也许对有些年轻人来说,只是觉得富有挑战性,可以仗义执言、主持公道罢了,而他们更多地是一种理想主义者或完美主义者;还有些年轻人,则把做律师当成“练手”,当成一个跳板,先在律师行业锻炼锻炼,等时机成熟了,再跳槽或转行;还有些年轻人则把律师当成了一个金饭碗,认为律师是高收入阶层,风光潇洒……不管基于什么目的,是否选择律师职业?是否坚守律师事业?这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选择,也可以放弃。
人生的选择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适合与不合适之分。
选择很简单,放弃却很难。选择也许不需要任何理由,也许是新鲜、也许是刺激、也许是别无选择;但是放弃却需要理由、勇气,并非人人都能做得到。
记得我1999年在哈尔滨执业时的一些年轻同事,几年不见,有的已经下海经商了,有的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检察院或人大系统了,还有的已经移民了。
律师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有时候需要选择,有时候需要放弃。该放弃时就果敢放弃,不要留下太多的遗憾。如放弃一个职业,放弃一个专业,放弃一个案子,放弃一个念头。明智的放弃是律师的一种更好的选择,草率的放弃则是律师的一种冲动的惩罚。
有选择,所以有放弃;有放弃,才会有选择。选择,使我们有了新的目标;放弃,使我们重新地开始。在法治舞台上,有时候放弃,会得到更多,是一种明智之举;有时候选择,会失去很多,是一种亏本买卖。
作为律师,应当擦亮眼睛,权衡利弊,学会选择,果敢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