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营销的三个阶段(3)

律师和客户成为朋友,则是律师营销的第三个阶段,即律师营销的高级阶段。在这个阶段,律师的利益和客户的利益融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律师是客户的上帝,决定着案件的输赢;客户也是律师的上帝,影响着律师的成败。

律师的职责之一就是最大限度内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律师没有第二个选择,这是市场的要求,也是律师营销的要求。作为律师,必须恪尽职守,全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尽可能规避法律风险,把客户交办的法律事务当做自己的事务去做,用心去做,做好、做细、做实、做精。

律师在维护客户利益的同时,作为客户,是整个案件的当事人,对案件的始终高度关注,并倾注大量的财力、时间和精力。客户在关注法律事务的同时,更关注律师的努力度和忠诚度。如果律师及时和客户沟通,密切注意案件的进展,及时调整诉讼或非诉讼战略和战术,使客户在享受专业服务的同时,享受到增值服务和人性化服务,客户会用他的嘴为律师做免费的广告。

当然,客户的宣传只能有两个结果:积极的结果和消极的结果。作为律师,应该争取客户为自己做积极的宣传,用客户的嘴树立自己良好的口碑和形象。

俗话说:“律师没有常胜将军。”没有一个客户愿意败诉或调解失败的,但是,律师在和客户打交道时,就必须让他做好胜诉的准备和败诉的打算。

如果律师做到了这些,也做好了这些,把客户当做自己的朋友去对待,即使败诉,也让客户心服口服,一点也不感觉冤。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付出,让客户更加相信自己、依赖自己,为自己源源不断地介绍客户,律师则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律师不仅达到了营销的目的,也实现了和客户共同成长的结果。

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律师营销我们可以看出,三个阶段的律师营销有着明显的层次差别。第一个阶段告诉我们,律师必须把自己卖出去,找准市场、找好客户;第二个阶段告诉我们,律师必须赢得客户的信赖,让客户尊重我们、信赖我们,把市场交给我们,把信任交给我们;第三个阶段告诉我们,律师必须和客户真诚交流,让客户成为我们的朋友,和我们一起成长,引导客户达到“胜固欣然,败亦可喜”的境界,并为我们介绍更多的新客户。

如果律师营销达到第三个境界,也是律师营销的最高境界,再大的市场也在我们的掌握之中,再难对付的客户也是我们的推销员。把客户变成我们的朋友,让客户与我们共同成长,让客户与我们同舟共济,共同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