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公兵法》云:“夫主将之法,务揽英雄之心。赏禄有功,通志于众。故,与众同好,靡不成;与众同恶,靡不倾。”
著名的木桶理论告诉我们:一只木桶能够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长度,而不是最长的那块。这个比喻如果再引申一下,一只木桶能够装多少水,不仅取决于每一块木板的长度,还取决于木板与木板之间的结合是否紧密。
如果木板与木板之间存在缝隙或缝隙很大,同样无法装满水。作为律师,您可以认为自己的综合能力比较强,但是,一个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不仅取决于每一个合作律师的能力,也取决于律师与律师之间的相互协作、相互帮助、相互配合,这样力量才能均衡、配合才能有效、效率才能明显,从而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细致、有效、适当的法律服务。
可是,一些律师所(或律师集团)为什么能接到大案子,却办不好大案子?论每个律师的专业水准、业务技能、办案经验和职业道德都是很优秀的,为什么这些优秀的律师在一起反而办不好大案子?
问题可能就出现在了这家律师所的管理身上了,因为某种原因,这家律师所变成了一只“漏水桶”,而不是坚强的法律团队。
这就是所谓的“漏水桶理论”或“新木桶理论”。
经营一家律师所,就好比是箍一只好水桶,既要顾及最短的那个木板,又要保证每个木板之间没有缝隙。所以经营律师所,就是箍水桶。只有管理科学、统筹兼顾、优化配置,才能创建一支高绩效的律师团队。
作为律师所的合伙人们,经过诸多的磨难和锻炼,大都经历了失败的打击、艰难的抉择和辛勤的付出。他们不但具有精湛的执业技能、娴熟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人格魅力,更是个个身怀绝技,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商业头脑。
可是,在某些时候,一个人的成功往往得益于他的劣势;同样的道理,一个人的失败也往往受制于他的优势。作为合伙人,他们过于相信自己的经验、感觉和关系,却自觉不自觉地排斥着管理科学、团队优势和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