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功律师==99%的态度+1%的技巧(2)

与态度相对应的是技巧,也许有人会认为技巧并不重要。我认为技巧和态度同等重要,技巧既不是“歪门邪道”,也不是“坑蒙拐骗”;技巧是一门科学,技巧是一门学问,技巧是一门艺术,技巧是一种博弈。

如果我们想把一个案件办的很理想,光靠扎实的法学理论、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坚定的信念还是不够的;如果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针对适当的人员,运用适当的技巧,则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比想象的还好。

试想,我们烧开水,尽管我们很努力,但是只烧到了99度,突然火熄灭了,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一味的抱怨,是根本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如果我们积极的想办法,加柴添火,也许水立马就开了,我们的难题立马就解决了。

“只要思想不滑坡,方法总比困难多。”

有时候,成功与失败只有一步之遥。成功就是再想想办法,而失败就是半途而废。“成功者找方法,失败者找理由。”作为律师,作为渴望成功的律师,在法治征途中注定要遇到很多挫折,注定要受到很多委屈,只要精神不垮,只要信念不死,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坚持到底,直到成功。

“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律师受人之托,就应忠人之事。在这个窗口立不上案,应当到另一个窗口立案;用这种方法打不动法官,就应该换一种方法说服法官,也许成功就在失败的拐角处,也许成功就差这么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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