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2月18日,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安庆乡(现雷锋乡)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这一年系农历“庚辰”年,父母给他取乳名叫“庚伢子”。
1947年秋,父亲雷明亮,母亲张元潢,哥哥雷正德和年幼的弟弟相继悲惨死去,年仅7岁的雷锋成了孤儿。
1949年8月,雷锋家乡解放,安庆乡人民政府成立,雷锋担任过儿童团大队长。
1950年初,土地改革开始,雷锋分得36亩耕地,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如床、蚊帐、锅、箱子等。
1950年夏,入学,在刘家祠堂小学读书。
1954年夏,考入清水塘完小,加入少先队,被选为中队委员。
1955年,转入荷叶坝小学。这年春天,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雷锋把土改中分得的36亩田全部入了社。
1956年7月15日,从荷叶坝完小毕业。
1956年7~9月,雷锋在生产队当了近3个月秋征助理员,搞征收公粮工作。
1956年9月,在安庆乡政府当通讯员。
1956年11月17日,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
1957年2月8日,光荣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时被评为县委机关工作模范。
1957年夏,担任望城县治沩工程指挥部通讯员,治沩工程结束,被评为治沩模范。
1958年春,响应望城县团委提出的捐献一台拖拉机的号召,雷锋捐款20元,成为全县青少年中捐款最多的一个。县委决定派雷锋学开拖拉机。
1958年3月16日,在《望城报》发表第一篇文章《我学会开拖拉机了》。
1958年秋,到韶山瞻仰毛主席故居。
1958年10月,由原名雷正兴改为雷锋。
1958年11月15日,到鞍山钢铁厂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被分配在鞍钢化工总厂洗煤车间当推土机手。不久,出席鞍山市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59年8月20日,报名到鞍钢弓长岭矿山参加新建焦化厂工作。
1958年10月至1960年1月,在鞍钢一年零二个多月时间里,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红旗手,18次被评为标兵,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
1959年12月9日,弓长岭《矿报》发表雷锋《我决心应召》的申请书,表达了积极要求参军的坚定决心。
1960年1月2日,新兵换装集中待发,雷锋因身体条件和无政审表,难以批准入伍,辽阳市兵役局余新元政委送雷锋到新兵大队,当“便衣通信员”。
1960年1月7日,接兵参谋戴明章通过长途电话向工兵团团长吴海山请示,雷锋虽无政审表,可是个优秀青年,能否先带到部队。经同意,在登车出发前8小时,雷锋终于穿上新军装。
1960年1月8日,雷锋入伍第一天。当天下午,作为新兵代表在全团欢迎新战友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