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俄罗斯由公社到公司的突变(11)

斯大林的计划经济有三个主要特征。其一是高度集权的经济统制,其二是实行指令性的经济计划,其三是以行政手段管理经济。

在苏联,国家占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包括土地、资源和资本,控制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国家直接管理经济,组织和调节全国的产品生产、分配和流通。

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面,中央控制绝大多数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往往中央各部委占90%,地方管理的仅占10%。

在中央与企业的关系方面,中央直接管理企业,控制企业的人、财、物和产、供、销的大权。企业的厂长由中央委派,企业的财政支出要经中央批准,企业的物资供应要由中央统一调拨,企业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甚至月度计划都要由中央审批。

企业所需社会资源的配置,既不依靠市场调节,也不依靠市场的实际需要,而是按政府制订、批准的计划组织生产、分配和流通,计划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排斥除农村集市贸易以外的任何调节,货币与票证的功能相仿,丧失其经济调节的功能。

在苏联,企业的厂长经理基本上无权决定企业的经营,而是由政府长官作决定。国家通过发布命令、决议和行政手段,与各经济组织、企业发生联系,组织全国的经济生活。生产任务、分配方案、流通方式、厂长经理选择、职工安排,全部通过行政手段调节和实现。

斯大林经济管理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排斥西方国家普遍应用的经济方法。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层次,排斥运用税收、贷款、财政、利率、汇率等间接手段调节经济。在企业微观管理层次,排斥利用价格、利润、竞争等经济手段改进管理,发展生产。

企业职工的收入不依赖于他们所生产产品的市场效益,也不与最终成果挂钩,而是由政府按统一计划实行再分配。

企业职工的另一块收入,从性质上看不是按劳分配所得,而是按需分配,是苏联给民众的公共福利基金,包括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保险、赡养老人和残疾人员、公共文化娱乐设施以及对居民的各种补贴等。这一块收入占居民收入的三分之一,它与员工所在的企业以及为企业做出了什么贡献,基本上没有关系。

农村企业的情况也一样。农业企业所有制有三种形式:国营农场、机器拖拉机站、集体农庄。前两者是国家所有制,后者是集体所有制,国家占有农村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农业机器都掌握在国家手中,而集体农庄仅能占有简单的生产工具,如牲畜、农具、种子、饲养公有牲畜所必需的饲料,以及农庄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和农产品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