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从安徽小岗村开始,然后扩展到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和城市,并进而发展起民营公司,引进跨国公司,逐步实现社会的公司化。
据报道,1978年的小岗村有100多人,20户人家,1600亩耕地,是远近闻名的“三靠村”: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可是如果亩产30斤,人均粮食就在400斤以上,小岗村人就不至于“吃粮靠返销”。
然而,陈永贵领导的大寨村,过去土地贫瘠,农民贫穷,但在人民公社时期,大寨村亩产700斤以上,每年人均向国家交余粮7000斤。差别为何这么大?因为小岗村当时没有像陈永贵这样的带头人,小岗村的村民在搞集体生产时,都担心自己出力多、吃亏,宁可出去打花鼓要饭,也不愿种集体田,出工不出力成普遍现象。
于是在1978年,小岗村18户人家按红手印,偷偷把地分到各家各户,选择单干,回到家庭式的小农经济状态。小岗村单干的意义在于,动摇了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挑战了“一大二公”的思想观念。此后,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被确立为主要的农村生产形式。其基本要点是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对土地实行承包制度,家庭有土地经营权但无土地所有权。
小岗村单干和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人民公社被取消,家庭再次成为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基本单元,为了防止人民公社解散后形成社会组织真空,政府向县下延伸分级机构,由过去国家、省、县三级政府,变成国家、省、县、乡四级政府,在乡以下,还设置了管理区。
如果单纯地站在农业生产的角度看这次改革,有时专家认为它是生产力的倒退。在解散农村人民公社的过程中,大多数农户为获得生产自主权叫好,但也有很多人想不通,人们怀着迷茫、猜疑、胆怯、无奈的心情,把集体的资产卖掉,卖不了的拖拉机被扔在仓库里生锈,或者砸掉,重新买回牛马等牲畜,等待改革的结果。但结果却很好,粮食产量不断攀升新的高度,直到1985年进入徘徊状态。
1978年中国开始的农村改革,重要的意义是把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为社会公司化提供足够的劳动力资源。正是因为有联产承包,才会有民工潮,有乡镇企业、民营公司和社会公司化的人力资源基础。因此中国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是中国社会的一次巨大成功和转折,是杰出政治家的大手笔,不能单纯地从农村生产力进步与否的角度去评价,而是要站在社会、文化和政治三个层面来观察和统领。
这次改革的目标,不是让农村回到家庭作坊式的生产中去,而是随着城市公司化、企业公司化、事业单位公司化及大量行政单位公司化后,最终实现农村的公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