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一个医生的救赎(66)

从某种意义上说,让上海卫生监管部门查处上海长江医院案和上海协和医院案,这本身有点搞笑。且不说上海卫生监管部门是否应列入查处之列,仅说他们与那两家医院的关系那就不妥。他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那两家医院的问题越严重,卫生监管部门的责任越大;反之亦然。“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选其轻”,他们脑袋又没进水,怎么会给自己选择一个沉重的大枷?他们将上海协和医院定性为“违反了医疗诊疗常规、规范”,这是一个多么寻常的错误,多么易犯的错误,多么可以原谅的错误。由此看来,陈晓兰和新华社、央视的《生活》栏目实在是小题大做了,实在是不宽容,不厚道了。卫生监管部门挥泪崭马谡也实在是过分,仅仅“违反了医疗诊疗常规、规范”和“违反国家相关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广告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怎么能给一个好好的医院处以极刑――吊销了执照?

上海协和医院的“宫-腹腔镜”,上海卫生监管部门的“过度检查和不当治疗行为”和“违反了医疗诊疗常规、规范”,是否具有点异曲同工?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渎职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2003年以来查办的各类渎职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57.3亿元人民币。357.3亿是什么概念?2007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企业现利润总额才357亿!我不知道在统计2007年渎职犯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时,上海协和医院诈骗病人的钱会不会列进去。

我在采访时,小徐哭道说,假如能够做活体检验的话,哪怕开膛剖腹我也愿意去做!如果没人做的话,这些骗人的老板和医生就得不到惩罚,他们换个地方就可以继续骗人,说不上还有多少人被坑被骗。最后,她哭喊道:“为什么上海允许这家医院叫协和医院?为什么那家医院开办了3年,卫生监管部门没发现他们在欺诈病人?他们根本就没为百姓负责!百姓是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呀!”

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可是个别官员根本就不在乎。陈晓兰讲过一桩事,她问某监管部门的一位官员:“你们应该站在那个角度思考问题?”那官员很爽快地说,“我们肯定是站在医院的角度了。”陈晓兰说:“你们是国家公务员,应该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该富有社会责任感。”陈晓兰说,他这人思维有问题。其实在政府官员中,思维有问题的肯定不只他一个,只不过那些人不这么说罢了。

上海协和医院的楼房是租的,部分设备也是租的,人员已作鸟兽散。

据说,有500位病人提出起诉,由于缺少病史、病历、检验报告等有效证据,法院没有受理。只有王洪艳的起诉被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受理,可是迟迟没有开庭。

上海协和医院被吊销执照后,善后处理工作和法律责任由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承担。3月27日法院通知王洪艳:上海协和医院的投资方――上海协和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两个账户,一个已销户,一个只有326.87元,法院还查封了一台宫腔镜,一台腹腔镜。

颇具戏剧性的是宫腔镜+腹腔镜,不正是让王洪艳和小徐等病人上当受骗的“宫一腹腔镜”么?

这种东西,王洪艳会要吗?

2008年9月18日,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对王洪艳起诉上海协和医院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上海协和医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王洪艳医疗费20000元。二、原告王洪艳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王洪艳不服,提出上诉。

2008年11月,刘丹和仇逸的报道《是手术还是骗术?――上海协和医院妇科诊疗案调查》荣获第十七届上海新闻奖一等奖。

尾声

央视演播大厅。2007年度感动中国人物颁奖典礼在继续进行。感动在空气中荡漾,台上台下的表情激动、真实、灿烂。舞台的灯光聚焦在陈晓兰身上,她的对面坐着央视的主持人白岩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