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占据社会(2)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可以有许多标志,诸如语言、人权、历史、社会结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等等。倘若我们把个人拥有名字作为文明的一种标志,也许会让人笑话,不过,先让我们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

每个人至少有一个名字,这似乎是当然的,文明人连他们宠爱的动物也有好听的名字。但是,当我们考察历史时就会发现,每个人有一个名字,通常只有“小名”,而就我们通常所谓的“大名”来说,即拥有姓氏再加“名”或“字”的“姓名”,对于许多人则不可得。那些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仆役通常是没有名字的,辛亥革命以前的中国,女子有名字的也极少。至于在西方,至今仍流行着妻随夫姓的习俗,这大概是《圣经》中,夏娃由亚当的肋骨做成的这种训诫的余音吧。且不用说,打开任何一本百科全书,上面所见的名字意味着什么了。由此,我们也许可以把人们拥有“名字”的权力看做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度之一,把一种文化中人名出现的多少作为该文化对于世界文化的贡献的一种衡量。

对自己名字的看重是很自然的。我就曾有过这样尴尬的经历,当我刚踏入大学的校门,想给辛勤培养我的一位恩师写封信时,我惭愧地发现,信无法寄出,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这并不是我不知道她,不尊敬她,而是因为过分尊敬了,以至于在中学时,有意识地回避听别人提她的名字。这样,我只能模模糊糊地记得她的名字的发音,只好根据拟音杜撰了一个名字。假期探亲时,我拜访了这位老师,察觉到有点不对头,我知道误会产生了,但又找不到机会解释。的确,每个人都是珍惜自己名字的,而一位自己曾教过多年的学生竟然记不住自己的名字,这也是一大悲哀了。对我来说,只好在这里向我所尊敬的老师深表歉意。

我国古老的文化中,无论是世俗文化,还是严肃的正统文化,都有着严格的关于“姓名”的禁忌。武则天父亲的名为“寻劐”,于是,同音的“华”字便遭了殃,华州因此改名为秦州。唐代大诗人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因为和“进”同音,李贺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韩愈为此大鸣不平:“父名晋,就不能举进士;如果父名仁,难道做儿子的连‘人’也不能做了吗?”然而,不平归不平,忌讳终究是不可触犯的。俗语中所说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是因为州官田登忌讳太重,所以不惜在元宵节时让平民们放“火”三天,玩“灯”(登)是要吃官司的。

名字的重要性还可在“测字算命”这种古老而沿袭不衰的占卜方式中体现出来。根据人名的反复拆算组合就可以预测或解释一个人的凶吉贫富。所以,古往今来,人们用尽了脑筋给孩子起名字,预期这个名字能够光宗耀祖。那些担心自己孩子半途夭折的家长,则给孩子起一个卑贱的动物的名字,诸如“狗剩”之类的,以免遭受神灵的妒忌。施巫术的巫师只要扎一个草人,写上某人的名字,天天作法念咒,就可以咒死那人。鲁迅先生写过的蛇精媚人取命的先决条件是:它能够唤出欲害者的名字,而且这位受害者还要答应,在答应之时,“魂”就被勾走了。如同孙悟空被银角大王的宝葫芦吸进去一样,若不答应则不灵。

取名的重要性在我国史书中屡屡出现。《史记·晋世家》中说了这么个故事,晋穆候生下太子,取名为仇;生下少子,取名为成师。于是晋人师服就说:“异哉,君之命子也!太子曰仇,仇者雠也。少子曰成师,成师大号,成之者也。名,自命也;物,自定也。今适庶名反逆,此后,晋毋乱乎!”后来,师服的预言果然应验。晋国乱了几十年,成师的后代灭了太子仇的后代,被周期天子命为晋君,列为诸侯。这种故事不久后又重演,晋献公赐其功臣毕万姓魏,封为大夫。卜偃说:“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赏,天开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命之大,以从盈数,其必有众。”后来魏国终于脱颖而出,与韩、赵三分晋地,成为战国时七强之一。看来晋人倒的确善卜。

抽去关于人名的种种神秘说法,我们也仍然是十分关心名字的。我们终究是以自己的名字为人所知的。虽然我们很实在,知道名字不过是“我”的代称,但若是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名字,“我”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等于不存在一样。我们自然而然的荣誉感之一就是希望人们都知道我们的名字,最好是闻名于世。起名字时,我们力图避免和他人重名,这不仅是为了方便,怕和他人混淆,也暗自预期自己的名字能够是独特的,甚至比自己更独特,能够代表或预兆着某种希望、理想或象征,如平安、富贵、贞好、美丽、雄健等。更何况,我们的名字也实在是比我们的生命更有生命力的。没有名字或者说名字不为他人所知都会使个人产生极大的心理负担,仿佛自己被世界遗弃了,这时生命反倒成为累赘,肉身成为痛苦的?体。

所有的训世良言中也大抵都有这么一条:要是你想受别人欢迎的话,首先要记住他(她)的名字,并且多多地称呼他(她)的名字。人们实在是对自己的名字怀着最深厚的感情的。对我们来说,让别人知道你的名字,实在比让别人看到自己的面孔而不知道名字要重要得多。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那些杂志上封面女郎的美丽面庞,但这些美丽面庞不过是一种艺术品而已,这些没有名字的封面女郎的肖像不过向我们呈现了大自然中的美、一束鲜花、一种静物摄影,等等,是过后即忘的印象;而一个名字却是更为令人印象深刻足以铭记的。

人们根据报刊、杂志、公众场合上某人名字出现的次数可以知道此人受重视的程度、他的影响力、他的政治、艺术等的生命力。至于这个人长得到底是什么样子,已是无关紧要的事。的确,我们总是以名字作为生命力活着的,我们所能感觉到的自己的性命对我们自己来说很重要,但对这个世界来说,则是另一回事,而只要我们的名字存在,我们与世界同在的生命也就生气勃勃。死亡会关闭肉身所在的世界的大门,生命却在名字中延续。我们预期着我们的亲人、朋友、同事等能够怀念我们,能够想起我们,能够在节日的时候,称我们的名。这样,个人与世界、生存与死亡的界限就消失了。

连伟大的孔夫子也怀着同样的感受。孔夫子孜孜一生,寻求推行仁道,兼济天下。他对生死本身是无所谓的,“不知生,焉知死。”他所担心的是“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但真正令他担心的还是自己的名字随着自己的生命一同终结:“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也就是说,别的没什么,如果随着自己的死亡,自己生前的一切努力都烟消云散则是真正的死亡。所以,到了晚年,孔夫子著作《春秋》以绳天下,为《易》序《彖》《象》《系》《说卦》《文言》,编纂《诗》《书》《礼》《乐》,使得他的生命力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人。

所以,“我”是一个姓名,这个名字比“我”的肉身更充分、更完整地代表了“我”,是活在别人心中的“我”。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我们自然也用不着要个名字,就像上帝不需要名字一样。“我”就是纯粹的生命,消融在感觉之中,消融在无限之中,既不知古远,也不知来者。而在比较之中,在人们的相互意识中孤立出来了“我”,使得“我”成为一个有所区别、有所限定的感受体,一个对他人,对“我”有所感受、进行反思选择的判断者。我们的行为、言论、思想都附载于“名字”之下,如同枝叶、果实之于树根,抽象的“我”变成了以这些行为、言论、思想构成的具体的“我”。

这样,“我”就发现了“我”,在与“我”的名字有关的一切活动中找到了“我”,因而发现了“我”所负责的对象。所谓对自己负责,就成了对自己“名字”有关的一切活动负责。在这些活动中,“我”存活着,而肉身的“我”则消隐了。当称颂孔夫子、牛顿时,我们实在是不论他们的肉身是怎样的。

因此,“姓名”就是我们影响世界的标志,就是我们占据社会的个人品牌。占据的范围和持久性则说明了我们的个人品牌价值。

故事——占据社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