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行政审批制度
1审批制度和中国国际化策略
为什么中国还没有准备好建立一个自由的海外投资系统,并进一步减少其行政控制?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尽管2005年中国实际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了1 730美元(购买力平价为7 598美元),但是中国经济还未达到一个充足的发展水平,还未能够真正产生重要的海外投资流动。 在众多大型中国企业中,只有一小部分拥有实力处理跨国并购和管理跨国项目。很多中国企业依然依赖于国内低成本的优势,主要集中发展海外分销网络和生产设备。
其次,在参与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当中, 国有企业所占比例很高。鉴于中国经济制度依然处于转型阶段,很多国有企业还没有建立清晰的法人、管理和物权概念。因为他们不完全根据市场原则运行,很可能造成不切实际的海外投资决定。
再次,海外项目投资的自由化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开展。 现在,国际收支平衡和外汇储备水平是海外投资的限制因素。 但是其他弱势也依然存在,例如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和海外投资金融控制的水平。
最后是事实上的中国资金盈余。但是,情况并不像看起来那样。金融制度的试行改革和限制银行向特别产业贷款的结果造成了中国银行存款远远超出贷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在经济各个领域中都实现了资金盈余。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依然并存,资金缺乏依然是个问题,不发达领域和地区尤为如此。在大多数国家,有史以来第一次,海外投资的控制正从严格控制向逐步放松、达到完全自由的方向转变。 但是,中国的国际化策略的主要目标不是要放弃管控,而是要提高海外投资的效率。目前的状况并不理想。
2中国海外投资审批系统存在问题
中国政府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同时也作为国有企业的投资者进行微观经济层面的干涉。这种做法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
■ 多层管制造成投资过程效率不高。海外投资项目超过100万美元的建议书要经过五个部门审批,涉及中国驻外使馆、地方政府或国务院地方分支机构、发改委、外经贸部和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投资额低于100万美元的项目要经过三个部门审批,涉及中国驻外使馆、地方政府或国务院地方分支机构和省级外汇管理部门。在每个部门还设立了由下而上的汇报制度,大大降低了效率,并耽搁了增加利润的时间。
■ 审查过于具体。参与审查过程的所有政府部门对风险投以过多关注。
■ 缺乏透明性。政策和规定视为内部文件,不对外公布,因此,企业对真正的要求无丝毫头绪。通常,当一家企业经过几次尝试都失败以后,才在逐步的试验和错误过程中发现正确的方法。申请过程的时间限制没有得到重视。
■ 缺乏后续跟踪是另外一个问题。一旦投资被批准,接下来的工作就被忽视。企业定期提交财务报告,但是并没有设立真正的监控程序。
(1)企业需要面对的负面结果
首先,企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面临不确定性,需要考虑时间成本,有时会错失机会。
其次,在可行性报告获得批准之前,企业无法签署法律文件,包括和国外合作伙伴签署的法律承诺文件,因此,陷入两难境地。如果项目在谈判开始之前没有批准,中国企业在和外方谈判时处于不利地位;如果政府拒绝批准投资申请,该企业的名誉也会受到负面影响。如果在谈判开始之前项目刚获得批准,中国企业在谈判上以及与外方争取公平交易的工作上就会存在困难。
另外一个中国企业面临的负面结果是,它们可能会想办法把投资总额最小化,或分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规避发改委的审查。还有一种做法,它们会先投资,然后再进入审查程序。不管何种情况,这种制度对公司行为都产生负面影响。
(2)政府需要面对的负面结果
首先,在微观经济层面进行的商业风险评估应该在公司层面进行,但现在却由政府来完成, 消耗了每个政府部门的有限资源。因此,政府无法集中资源和精力对海外投资实行宏观经济管理。
还有一种批评是政府不具备海外投资相关的足够知识和信息,使宏观经济政策控制变得困难,而且让投资风险分析变得更为困难。
另外,政府审查投资职能的重复性在各部门之间造成利益上的冲突。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所有部门都不愿意放弃审查的权利。这种现象成为实现国家化策略的屏障。
最后,这种制度可能意味着企业更多地依附于个人联系,也就是“关系”,逐渐地,导致了为了规避法律程序造成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