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的全球化政策(7)

省级地区采用适用于本地区企业的政策,如福建政府通过省级外贸发展基金每年按补贴利率分配1 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深圳为海外加工贸易项目提供扣减2%利率的中长期贷款。

最后,根据指导原则的规定,鉴于政治和非商业风险因素,如战争、货币禁止兑换、军方征用或项目发起方国家政府违反合同等,通常中国投资企业必须提供风险担保,以防止上述情况发生引起的经济损失。

这项制度依然处在初期发展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

现阶段,经济支持和保险制度在海外加工项目中很有限。只有国有企业能从这个制度中获益,以技术、市场扩展或提高竞争力为导向的项目都不具备资格。而对那些有资格的企业,预算也是有限的。例如,2001年,专门从事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SINOSURE)成立,注册资金只有40亿元人民币。

此外,行政审查制度过于复杂,耗时长,费用高。如果一家公司希望得到贷款或保险,即使项目规模很小,它也必须要通过很多程序和不同的行政部门打交道,这些部门包括外经贸部、发改委和进出口银行,整个审查程序在进出口银行要重新再走一遍流程。企业报告说通常完成所有程序要耗时至少6个月,有时,能申请到的经济支持还不足以抵消行政审批过程需要的费用。

5税收政策和海外投资

作为中国政府鼓励海外加工项目政策的一部分,有两项政策值得注意:第一项是帮助企业在五年内提高运营规模和利润。随后,利润在地方进行再投资。第二项是不对项目所需的设备、配件销售征收增值税,因此相关增值税投入能得到偿还。

除了全国范围实施的增值税减免和偿还政策以外,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还没有建立支持海外投资的积极措施,在某些国家,企业能从税收特惠和税收流失中获益。

6国际投资协议

过去,中国已经和101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BIT)。但是签署这些协议的时候,重点是放在推动外国到中国投资,对中国海外投资没有给予特别的保护。1986年7月,中国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在海外的投资企业受到贸易相关投资措施的保护。

同时,统计数据显示,1979~2001年,经批准或在商务部备案的海外投资额达到836亿美元,中国在全世界1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近6 610家企业。为了支持这种增长,中国必须签署新的双边投资协定,更多地保护中国自己的国际投资企业。

参考文献

[1]成思危中国境外投资的战略与管理[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

[2]Dunning,J H“Explaining the 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 Position of Countries:Towards A Dynamic or Developmental Approach”Weltwirtschaftliches Archiv[J]1981117,(1):3064

[3]Dunning,J HExplaining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M]London:Unwin Hyman,1988

[4]闫冬、姜宁、梁茂蕾2004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调查报告[N]21世纪经济报道,2004

[5]李文锋(2001)中国跨国公司现状、问题及对策改革(5)

[6]鲁桐中国跨国企业研究战略[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7]南正花中国跨国企业研究的思考与建议[J]国际经济合作,2001(4):5557

[8]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2004

[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发办[1999]17号

[10]赵春明任重道远: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与发展前景[J]世界经济,2004,27(3)

[11]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6)

[12]王志乐走向世界的总过跨国公司[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03

[13]UNCTAD 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06 FDI from Developing and Transition Economies:Implications for Development[C]New York and Geneva:United Nations(2006)

[14]张小济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问题[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