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中国对外投资
1外汇政策和海外投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检查用于外国直接投资的原始基金。2003年,《海外投资外汇管制进一步改革通知》颁布,在实施过程中决定,简化并分权管理海外并购和投资的程序,由此形成下述规定:
所有投资者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必须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地方相同部门也就是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企业必须提供计划购买的相关信息、购买合同和中介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如果企业已经在海外投资,希望增资的话,需要提供项目监督部门意见、地方外汇管理局就该企业海外公司成立时的资金来源的批准、外汇汇兑批准、海外投资外汇注册证书、海外企业注册证书和营业执照。简单来讲,审批需要的材料和文件规定很明确,计划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知道准备哪些审批需要的文件。
从2002年10月开始,为了在地方进一步简化管理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4个省市开展试点项目。2005年,该项措施将在全国展开。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制定简化和标准外汇程序指导原则,进一步加速海外投资,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
2中国对外投资推动政策
中国通常对海外投资都采取严格的外汇管控。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根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中国放松了外汇管控的某些领域,同时制定政策鼓励海外投资。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海外投资出现过一个热潮。这些海外投资项目不如人意的财务表现最终导致了政府对海外投资的严格控制。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中国制定策略鼓励企业在海外建立原材料加工场,推动出口。这就是中国为了推动海外投资政策采取的第一波行动。
3经济信息和技术支持
对于企业来讲,中国驻外使馆是海外投资机会信息的主要来源。包括经济环境、市场和必须的法律结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散布,例如国际贸易杂志、商务部(MOFCOM)各种网站。驻外使馆还负责审核项目,并与有资格申请外贸发展基金和国外援助基金等政府资金项目的公司分享信息。
一些地方政府还组织贸易团队赴海外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例如福建省政府每年提供10万元人民币补贴,帮助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以及与补贴原材料加工项目相关的差旅费用。
中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为海外投资提供这样的信息服务。但是,与美国和日本贸易组织相比,中国政府提供的信息质量很有限,而上述国家的信息通常是由私人企业提供的。由此,很多中国企业对能够提供的国际投资机会的信息来源不是很清楚,他们对这些信息的质量意识也不足。这或许是因为缺乏一个信息集中部门,专门负责信息发布。
4中国经济支持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为了鼓励原材料加工和组装项目,中国银行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通过了一项特殊规定“支持投资者原材料和组装项目海外加工贷款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China Eximbank)可以为投资于上述项目的企业提供长期和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超过一年以上)贷出后要用于在国内购买建立工厂所需的设备和技术。短期贷款(低于一年)用于购买原材料、配件和海外加工需要的零件,也包括生产费用。
根据第六条规定,这些贷款按优惠利率提供给企业。通常,适用于国内项目的利率是固定的,但如果相关国家从中国的外国援助项目有所收益的话,该利率可以降低。中央政府外贸发展基金对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的利息支付有所补贴。
另外,和出口相关的贷款被列为首要工作,例如,所有海外加工项目需要的设备、技术、配件、零件和原材料的出口需要贷款信用。
除了贷款,参与资源开采项目、购买中国设备和技术以及与地方企业建立合资企业的中国企业都可获得财政支持。这些项目需要经过进出口银行的评估,融资过程由中央政府外贸发展基金和对外援助合资和合作项目基金管理。